民國“異類”張競生
往事
作者:劉心印
毀譽原無一定的,凡大思想家類多受詆於當時而獲直於後世者。世人蠢蠢而不知賢者之心情,而賢者正不必求世人之諒解。
來看看1925年冬天,《京報副刊》這樣一則廣告:《一個寒假的最好消遣法——代“優種社”同人啟事》。其內容顯然是針對大學生:陰慘慘的天氣,呼呼呼的北風刮得人心冷膽寒!校課不用上,閑來愈覺得無聊賴……勸君莫悲哀,諸君采用下頭的消遣法,即把筆提起來,詳詳細細寫你個人的“性史”,做起一個有係統的記述,包管你打破這個鬱悶的年關。
這則廣告的作者乃是當時的北大哲學係教授張競生。其征集的內容比前些年引起社會爭議的“絕對隱私”係列大膽多了。記者現摘錄部分符合現在讀者心理承受能力的:你竭力記起幾歲時頭一次知道兩性的分別,其時的情況如何?你曾與同性(即男和男、女和女)戀愛過否?你曾嫖妓否?如果你是女人,曾否有過浪漫的性生活?未婚前及到現在曾否知道些“性教育”?看何種書?有什麼實行?……請詳細寫出來。
張競生要求應征者把自己的“性史”寫得“有色彩、有光芒、有詩家的滋味,有小說一樣的興趣與傳奇一般的動人。但事情當求真實不可杜撰,因這是科學研究”。並且,近乎賭咒發誓般反複強調此次征集絕非傷風敗俗之舉,而是有三個目的:第一,“為學問而學問”,因為性的學問比什麼學問都重要。第二,引導人們進入“性的正軌”。第三,移風易俗,解決人們在性方麵的困擾。
結尾處頗具現代廣告的意味:來!來!來!給我們一個詳細而且翔實的性史,我們就給你一個關於你一生性的最幸福的答案。你給我們材料,我們給你方法,兩相益,兩勿相忘!
這樣的廣告,百年來僅此一則,能做此驚世駭俗之舉的,百年來也隻有張競生一人。可以想象,廣告一經刊登就引起軒然大波,有瞠目結舌驚詫不已的,也有興趣盎然等待下文的。民國時期社會風氣之開放、文人之大膽由此可見一斑。這樣的效果,張競生應該早有準備,兩年前因為發表“愛情定則”他已經在報上揚名過一回。
“愛情定則”
那是另一樁民國時期的公案。1923年1月,《晨報》上刊登了一封署名沈厚培的來信,狀告北大教授譚仲逵在妻子陳緯君離世後不久就娶了妻妹陳淑君。沈厚培自稱他與陳淑君早有婚約,譚仲逵橫刀奪愛,新舊道德都難容忍。第二天,陳淑君就在報上回應說,她與沈厚培並無婚約,而與譚仲逵結婚,“純本乎個人自由,雙方誌願,第三者實無置喙之餘地”。沈厚培顯然是有備而來,隨後把陳淑君寫給他的兩首情詩印成傳單,廣為分發。
譚仲逵曾任孫中山秘書,當時是北大生物係第一位係主任。陳淑君是汪精衛妻子陳璧君的妹妹,兩家都是社會名流,一時間這段三角關係成為最熱門的社會新聞。張競生與譚仲逵曾一同在法國留學,還是室友,彼此很了解。當各種批評鋪天蓋地而來之時,張競生敏銳地覺察到事有蹊蹺,沈厚培單憑一個學生之力,做不到步步為營,一定有幕後推手。張競生找到了《晨報》副刊編輯孫伏園,孫承認此事是陳璧君一手策劃的。
陳璧君早就看不上妹夫譚仲逵,本以為妹妹去世後,這門親戚可以就此了斷。沒想到,譚仲逵又娶了自己的另一個妹妹,成為雙料妹夫。陳璧君怒不可遏,於是煽動陳淑君昔日戀人來京興師問罪。譚、陳二人聯姻被稱為“A先生與B女士事件”,傳遍北京、上海乃至廣州各大媒體。向來倡導愛情、婚姻自由的張競生,路見不平提筆相助,4月29日在《晨報》副刊上發表了《愛情的定則與陳淑君女士事的研究》,由此掀起了一場轟動全國的愛情大討論。
張競生認為,愛情的定則主要有四項:(一)愛情是有條件的。這些條件舉其要為感情、人格、狀貌、才能、名譽、財產等項。(二)愛情是可比較的。凡在社交公開及婚姻自由的社會,男女結合,不獨以純粹的愛情為主要,並且以組合這個愛情的條件多少濃薄為標準。(三)愛情是可變遷的。(四)夫妻為朋友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