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令人懊惱的事情大概就是後悔藥無法改變現實世界,它隻能讓人的心理得到慰籍。
更糟糕的是,林淩不知道該怎麼辦。
根據著名的墨菲定律,如果有兩種或以上選擇,其中一種將導致災難,則必定有人會作出這種選擇。
要避免這一定律的最好方法便是把可選的方案壓縮在一個以內。
這對於林淩來說太難了,事實上在他看完這盤錄像帶後,他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逃跑,跑回廚房裏去當作什麼也不知道,反正倒黴的是黑暗理事會的人,他的死對頭。
但他又隱隱約約地覺得這件事不能這樣聽之任之,不然最後倒黴的也會有他一份。
民主之後都要殺全家,那麼那幫混蛋得勢之後呢。
林淩連想都不敢想他會遇見什麼。他認為自己既然在事實上看到了這盤錄像帶,最好的辦法必然是當作什麼也沒有發生過忘記這盤錄像帶的存在,中等的辦法是把錄像帶交給警察處理,最壞的方法是委托對此感興趣的他人進行追蹤。
黑暗理事會能衝著他們中的失敗者去,也能衝著他去,能衝著任何的競爭對手去。
運用暴力手段本來就是他們的專長。
把錄像帶交給警察的話……林淩相信在警察把犯罪者繩之以法的時候,黑暗理事會也順利完成了轉變,從明麵遁入黑暗中活動。
到時候再想把他們揪出來可難了。
於是,最好的選擇變成了他和對此感興趣的人進行獨立調查。
這也是林淩心目中的唯一一個方案,其他兩個根本連思考的價值都沒有。他想了想,拿出手機攝錄下了影像資料,把這段影像資料發送給轉型去當私家偵探的前天文市電視台前線記者碧律己。
他相信當了二十年記者的碧律己,危險嗅覺遠比自己靈敏。
發送完短信後,林淩聽到了一陣非常有節奏的腳步聲。
高跟鞋底敲擊地麵發出的“咄咄咄咄”如同鼓點般快速接近辦公室。
林淩想到了他沒有把辦公室的門關上。
腳步聲在辦公室前嘎然而止。
接著,門被“砰”的一聲踹開,躲起來的林淩看見了地上出現了一個倒影,倒影的手中持著一把酷似手槍的道具,以看著就覺得專業的姿態走進休息室。
“我看見你了。”一個清冷的聲音從闖入者的口中說出,她語氣冰冷地說道,“如果不想被我打死的話,乖乖走出來,抱著頭。”
沒人回答她。
“想死是吧?”闖入者走到了林淩躲藏的地方前停下腳步,她拿出一個消聲器裝上槍口,抬起了她套著黑色絲襪的小腿,挑起了拖在地上的布套,往裏麵開了一槍。
嗖!
子彈穿入了沙發中,誰也沒有打中。
“我知道你就在這裏,我看得見你,你知道了太多你不應該知道的事情,遲早你都會為此付出代價。”闖入者並沒有就此氣惱,她做完威脅後,又施起了恩情,“你可能並不知道錄像帶裏說的是什麼,可能你也什麼也沒聽到。這樣吧,今天我會放過你,隻要你願意趁早忘記它。”
她說著,解開了身上的外套,扔到了邊上的沙發。
透過縫隙,林淩可以看見闖入者苗條的背影。他不確定那個人是不是張秋雅,在他記憶中,張秋雅好像從沒這麼年輕過。
但兩人的腿型,又出奇的相像。
“我說過,我看得見你。”闖入者的腰帶上裝著一些林淩不知道原理的設備。
奇異的光輝從她穿著的緊身衣表麵泛起,那些光芒像是湖水的漣漪一般流動,竟然在闖入者的身前複製出了一個一模一樣的人。
闖入者脫下高跟鞋,無聲無息地邁動腳步往門後走去,她的身影與黑暗融為一團。
咄!
那雙高跟鞋自動走到了腰帶複製出的那個光影腳下,與光影同步行動。
“算你的運氣好,我願意給你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不知該說是光影踩著高跟鞋,還是高跟鞋帶著光影走出了房間,那響亮的腳步聲一直延續到林淩的聽覺範圍之外。
但是高跟鞋的主人仍然站在他的視線之中,端著槍。
闖入者自以為做的很聰明,其實她根本不知道林淩把她的一舉一動都看在眼裏。
尷尬的僵持。
林淩突然很慶幸他習慣於把手機狀態調節為靜音模式,不會發出鈴聲和震動,他用的手機也是父親留下的商務手機,在這個年月,保密性方麵還算做得不錯,不會被普通的駭客軟件入侵手機什麼的。
林淩也不缺乏耐心,除非那個闖入者把整個沙發翻過來,或者雙眼有透視的能力,不然不可能知道他藏在哪裏。
事實上,闖入者確實擁有透視的能力,她的眼睛還能看到光與熱。
但是她並沒能看見林淩,一旦將視力切換為夜視能力,她便能看見某種綠幽幽的光輝和黑暗混雜成一團,像是細菌又像是病毒一般在黑暗中伸縮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