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文斯又抓住了費城衛生當局挖掘碼頭的機會。1804年3月,他建議衛生當局使用他將在一艘寬12英尺、長30英尺的平底駁船上安裝的一台蒸汽機,然後借此用一連串的桶來提取淤泥。他的這台蒸汽機結構緊湊,一個僅5英寸大小、柱塞行程(piston stroke)為19英寸的氣缸就可以產生功率為5馬力的能量,可是他造的壓力容器重達17噸,那他怎樣才能夠把它從工棚運到1.5英裏外的河上呢?當然是利用蒸汽動力,此外他還在平底船上按上輪子。1805年7月的一天,他工場的大門打開了,這個非凡的機器被推了出來,繞著自來水廠一圈,接著徑直移動到斯古吉爾河(Schuylkill River)上。蒸汽壓力為每平方英寸30磅,曾經驅動馬車輪的蒸汽動力現在用來驅動駁船的槳輪向下遊駛去,所有正在行駛的小船都落在了後麵。數千名感到驚訝的觀眾聚集在費城的中心廣場,觀看埃文斯和他的機器出現在河上,並駛回到他的工廠裏。
他的“奧魯克特·安菲波羅”(Orukter Amphibolos)——這個叫法表明它是一種水陸兩用的挖掘機——是第一架水陸兩用的平底車,也是第一台蒸汽挖泥機和美國第一輛機動車。曆史學家尤金·弗格森(Eugene Ferguson)對它所作的技術評判是,這是一種不健全的裝置,因為埃文斯沒有在交通工具的研製上下更多工夫。可就是這個不健全的裝置在港口挖泥長達幾年時間,而且埃文斯對它的工作原理作了說明,從而使達到能量要求的蒸汽機能造得小到使其在水陸兩種環境中都能驅使輪子轉動。他為一家有限公司草擬了建造蒸汽機車的計劃書,預測蒸汽機“將會征服密西西比河的水流並推動輪船前進,以及在公路上推動馬車行駛,從而獲得巨大的利潤”。他把自己的冒險稱為試驗,要想取得更多的進展,他就要承受更大的壓力;而受各磨坊主詭計蠱惑的議會,沒有給他延續1790年授予的14年期研製自動研磨機的專利權。這是一個讓人沮喪的轉折點,他預感到自己前途不明,並為此感到憂傷:“就蒸汽機技術而言,目前也許已經取得了最重大的進步,而且仍有一些有效發明不斷湧現,我期待能有更多的人投入到這項事業中去。毫無疑問,聯邦各州都將會發現有一個或更多的發明者作出了同樣的貢獻,就像我對商業研磨機的改進被公開後所發生的事情那樣。”他是正確的,匹茲堡和其他地方的機械師沒有通知他便模仿並改製了他的蒸汽機。
那時他50歲了,而且視力正在下降。在捍衛自己的蒸汽機和自動研磨機使用權的過程中,他麵臨的是陸續出台的堆積如山的法案。他用盡了最後的一美元來建造蒸汽機,同時編寫第二本書——《早期蒸汽機械師指南》(Young Steam Engineer”s Guide)。由於遭受挫折,他放棄了寫書的工作,隻出版了書中的部分內容,名為《早期蒸汽機械師指南的夭折》(The Abortion of the Young Steam Engineer”s Guide)。作為對蒸汽壓縮製冷係統描述的補記,這本不尋常的書包括的內容有脹管器、冷卻盤管、壓縮機和冷凝器。他取得這種裝置的專利權比雅各布·帕金斯(Jacob Perkins)差不多提前了30年,而帕金斯則是在1834年取得專利權的。也許這正好是一種巧合,他知道費城有個埃文斯,但這些原理在埃文斯1805年出版的那本書裏麵都已全都提到了。
埃文斯花了3年時間為恢複他的合法權利而奔波。1808年,議會通過一項法令把奧利弗·埃文斯從痛苦中解脫出來,該法令由傑斐遜總統以法律的形式簽署。埃文斯現在可以要求所有因他的創新而受益的磨坊主們給予他賠償。由於他的專利使用費用有所提高,他的痛苦因此得以緩解。但巴爾的摩的磨坊主們繼續對他進行誹謗。“很少有巴爾的摩磨坊主”,承認奧利弗·埃文斯這個自傲的“傻瓜”的名譽,即使他有那些如今已享有專利權的為研磨加工所作的有益發明。埃文斯不得不回到法庭上再次去為他的名譽鬥爭。由於證實了自己的獨創性,他獲得了官司勝利,盡管允許其專利權延長又一個14年的議會明確要求他不能再提高專利使用費。
最終一年比一年更富有的埃文斯將他新近所得的錢和精力全投入到建設第一家蒸汽機工廠上,這家名為“戰神”的工廠專門生產蒸汽機,以生產小氣缸、長行程的蒸汽機為特色。1811~1812年間,埃文斯跟他的兒子喬治合作,在匹茲堡西部開設了第一家蒸汽機製造廠。奧利弗和喬治為遍及大西洋各州的美國工廠建造了100台固定式高壓蒸汽機,獲利頗豐。他們還利用8~70馬力不等的蒸汽機經營軋鐵、磨麵粉、造紙業務,有一台蒸汽機安裝在華盛頓特區的海軍工廠,另一台(工作的壓力達到200磅)在費城的菲爾蒙特水廠。新奧爾良事件徹底失敗後,埃文斯沒有讓自己再涉足蒸汽船航海,但是他的各類蒸汽機在西部內河水域上得到普遍使用。他看見自己設計的150psi壓強的蒸汽機推動大型蒸汽船以每小時9英裏的速度行駛,如果1812年他接受羅伯特·富爾頓的友好挑戰,以此速度在河上航行,他將贏得一頂海狸皮帽子,但富爾頓堅持認為,8磅的工作壓力和每小時6英裏的速度是蒸汽船運行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