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盈利模式(1 / 2)

默默聽著眼前這位有點禿頂的經理,講述夜店日常運營,還有暗地裏的各種潛規則,6離很快搞清楚了eLL是如何通過酒水和色情表演,瘋狂賺取大把的利潤。 WwW COM

尤其是二樓的私人包房,一瓶普通幾十美元的香檳居然能賣到兩百至兩百五十美元,紅酒的價格也相差無幾,烈酒甚至過五百美元,簡直跟搶劫沒什麼區別。

可以光是酒水一項,就占了盈利點的百分之六十五以上。

除了酒水之外,還有食物、煙草、入場費、舉辦活動的場地租賃費等等,基本上年盈利可以穩定在七百到七百五十萬美元之間,如果趕上哪一年遊客爆,盈利上千萬也不是不可能。

不過相應的,麻煩也不少……

要知道邁阿密可是北美毒販最活躍的幾個城市之一,像大(麻)、安(眠)酮之類的東西隻能算是孩子過家家,真正可怕的是可(卡)因、(冰)毒。

根據喬納森的介紹,幾乎整個邁阿密所有夜店,或多或少都有毒販出沒,唯一的區別就在於,有些地方毒品交易十分猖獗,而像eLL這種位於旅遊區和市中心地帶的夜店,大部分毒販都會選擇隱藏身份低調行動。

對於他們的存在,大部分夜店的原則是隻要不太過分,基本就當沒看見。

畢竟吸毒者很多都有不錯的經濟能力,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費,隻要自身不違法,夜店老板才不關心客人是不是會花錢購買毒品。

別夜店老板了,很多巡警看到有人販毒和吸毒,都不一定會抓,因為整個美國吸毒人口過七千萬,如果都抓起來,政府起碼還要再建幾百個大型監獄才夠用。

總之,當喬納森把所有駭人聽聞的內容講完後,6離都不知道自己選擇買下這家夜店究竟是對還是錯。

不過目前考慮這個問題顯然已經晚了,所以稍微糾結了幾分鍾,他便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歎了口氣:“唉——好吧,我想我已經明白夜店的運作方式。現在告訴我,這些做法是否存在法律方麵的問題,比如身為老板的我,需要承擔多少連帶責任?”

“據我所知,沒有。

我的前任老板卡馬爾先生,早就按照律師的建議,總結出一套對應方法。

假如警察在店內現毒販或是未成年人,並且不願意接受我們提供的現金,您隻需要把責任推到保安身上,告訴法官是由於保安沒有嚴格執行公司的規定,而不是您故意縱容這些犯罪行為,最後開除犯錯的員工,保證不會生類似的情況就不會有事。

當然,私下裏還是需要給保安一些好處,然後等過幾個月風聲過去,再把他們返聘回來,剩下就是象征性繳納幾筆罰款。

相信我,這與賺到的錢相比,根本算不了什麼。”

喬納森一邊梳理著為數不多的頭,一邊介紹著對付警察和法官的經驗。

他看上去已經處理過很多類似的情況,因此完全沒有一絲緊張,仿佛自己在的不是犯罪,而是一些很普通的工作。

6離此刻才終於意識到,馬克思對於資本那句的經典論述有多麼正確。

也許美國統治階級根本不關心究竟有多少國民在吸食毒品,更不關心這些東西會造成多麼恐怖的後果,他們隻在乎自己是否能從中獲取利益。如果能,那麼就視而不見,如果不能,那麼他們就會派出警察和特種部隊,打擊那些從自己口袋偷走大把鈔票的毒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