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製度創新研究(1 / 3)

提要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合作社)製度創新是其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對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製度創新進行研究,對促進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健康發展、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合作社原則;製度變遷;製度創新

課題項目:2009年廊坊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課題,課題編號:2009079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一、合作社製度的曆史變遷

合作社製度是指包括體現合作社性質、宗旨、目的、價值的合作社原則以及合作社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在內的規則體係。研究農業合作組織製度創新應以研究合作社製度的曆史變遷為切入點。

(一)合作社的曆史發展。合作社在各國的發展進程雖不盡相同,但就世界範圍內,以合作社原則發展及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變化等因素為主線,可分為五個階段:

史前期:1844年現代意義上的合作社——羅虛戴爾公平先鋒社誕生前。該階段的合作社從今天所研究的合作社製度內涵角度講都不具有典型性,可稱為史前期。

初創期:從羅虛戴爾公平先鋒社產生至18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創建。該階段合作社大量湧現,消費、生產、信用、農業合作社在這一時期均已形成。各國有關合作社的最初立法基本完成。

發展期:從18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成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國際合作社聯盟的成立加強了各國合作社組織之間的聯係與合作。各國政府也開始更為積極地扶持合作社發展。合作社立法大多從綜合性合作社法轉向了各類專業合作社法。

成熟期: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至20世紀七十年代。這一階段,幾乎所有發展中國家都大規模地開展了合作社運動,合作社原則經過多次修改有了大的發展和完善。各國根據本國特點創建了各類適應本國經濟發展的合作社。

創新期:從20世紀八十年代至今。這一時期世界政治、經濟環境發生的巨大變動,既對合作社發展提出了挑戰,又為其發展創造了新的曆史條件。發展了合作社若幹原則的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就誕生在這一時期,它是合作社製度創新的典型代表。

上述簡單回顧表明:我們雖在理論上可以把合作社發展的第五階段稱為創新期,但事實上在合作社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實現著創新。創新是生命體的本質內涵。因此,必須對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創新問題加以研究。

(二)合作社原則的演變。合作社製度的核心是體現合作社本質與特征的合作社原則。合作社原則是合作社經濟區別於其他經濟形式的要素,是合作社的本質規定性。現代意義上的合作社——羅虛戴爾公平先鋒社在當時確定了如下原則:入社自願,退社自由;按市價銷售商品,收取現金,不賒購賒銷;合作社的盈利,按社員購買貨物的比例分配給社員;表決權一人一票,不因出資多少而有差異;合作社的資金不靠捐獻,而由社員自己出錢入股;遵循公平交易,貨真價實,足斤準尺;重視社員教育,提取合作社盈餘中的2.5%作為社員教育費用;對政治和宗教保持中立。這些內容成為後來國際合作社聯盟製定和修改合作社原則的基礎。18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成立,把羅虛戴爾合作社的這些原則作為國際合作社聯盟辦社原則列為聯盟章程,史稱羅虛戴爾原則。

1937年國際合作社聯盟將合作社原則歸納為七條,新增“股本利息應受到限製”。1966年又作了修改,去掉了現金交易和政治宗教中立,增加了“促進合作組織間的國內和國際合作”。19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100周年代表大會將合作社原則修改為七條:自願和社員資格開放;社員民主管理一人一票;社員經濟參與;自治和獨立;教育、培訓和信息;合作社間的合作;關心社區發展。

縱觀合作社原則的演變,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第一,當合作社原則由羅虛代爾公平先鋒社提出並實踐後,一種區別於其他經濟組織的新型經濟組織——現代合作社誕生了。合作社原則凸顯了合作社的本質,成為指導各類合作社建立和發展的基本準則;第二,為了回應外部環境的挑戰,合作社原則在不斷發展變化。這樣的變化是為了使合作社既保持自身的性質,又能夠更好地生存發展;第三,無論合作社原則如何變化,最能體現合作社本質特征的主要原則沒有根本性改變。比如,自願入社、民主控製、按惠顧額分配盈餘、資本報酬有限等。

(三)傳統合作社的主要製度缺陷。伴隨著人類經濟的發展,傳統合作社在製度上的缺陷越來越凸顯出來。

1、合作社規模不穩。傳統合作社社員資格開放原則使得社員進入與退出比較隨意,成員的不穩一方麵導致合作社規模的不穩,要麼生產能力過剩,要麼供給能力過剩;另一方麵也使社員的責任心不強,對合作社關心不夠。這些製約了合作社的發展。

2、合作社融資能力有限。傳統合作社所有者與惠顧者(即投資者與利用者)統一的原則將隻想投資不想利用合作社的人排除在外,不能很好地吸納社會資金。社員的經常變動致使合作社的資產也不斷變動,這又使合作社獲得貸款也變得比較困難。融資能力下降必然導致競爭力下降,發展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