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信用保證保險發展途徑(1 / 2)

信用保證保險又稱忠誠保證保險,是以信用風險標的保險。它實際上指被保險人(義務人)的不誠實行為,而使權利人遭受損失時由保險人(保證人)負責賠償。信用保證保險程度高低是一國信用製度發達與否的重要標誌。目前我國的信用保險業務主要包括出口保險和消費信貸保險。

一、出口信用保險發展現狀

第一,信息不對稱也不完整,出口企業麵臨嚴重的信用風險、國家政治風險及彙率風險。在我國,信用保險還處於初始階段,發展水平低,險種單一,企業對出口信用保險重視不夠,業務規模與出口規模相比很不對稱。

第二,體係缺乏。由於缺乏信用製度的約束,受利益驅動,社會上違約失信一度猖獗不止。而市場上缺乏發達的服務中介機構,保險人難以充分獲得義務人的信用信息,很難恰當評價其信用狀況,對其決策構成了無法逾越的障礙。

第三,法律不健全。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發展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我國《保險法》對於信用保證保險隻在“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中簡單提起,目前我國沒有關於信用保證保險的專門立法,更沒有專門關於各類信用保證保險具體險種的法律法規。因此,加快出口信用保險的立法工作,使出口信用保險做到有法可依,是規範和促進信用保險發展的當務之急。

第四,專業人才缺乏。信用保證保險涉及的領域廣泛,技術性很強,要求從業人員具備財物管理、風險管理等多方麵的知識,對相關行業的專業知識也要有一定的了解,我國保證保險開辦時間不長,缺乏大量有從業經驗和相關知識的專業人才,在一定程度上阻礙我國信用保證保險的進一步發展。

二、消費信貸保險發展現狀

我國的消費發展十分迅速,為商業銀行增長較快的貸款之一。目前,我國消費信貸主要集中在個人住房信貸、汽車和助學消費等方麵,其中住房消費貸款占主要地位。相對而言,我國消費信貸保險市場,尤其是住房抵押貸款保險市場的發展還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目前我國住房抵押貸款備件苛刻、交易成本高、貸款期限短,不能有效促進房地產業發展。同時,與成熟的房地產市場相比,我國與住房抵押貸款保險相配套的房地產保險品種較少。房屋產權保險、抵押保險、違約保險等險種還是空白。在消費信貸保證保險中,不少貸款銀行隻顧眼前利益,要求保險人承擔全部風險,並因此而放鬆對貸款人的資信審查,使有保險的消費信貸成為風險高發項目,大大增加了保險人的代償責任。

三、我國信用保證保險發展的途徑

促進我國信用保證保險的發展有賴於社會信用管理體係的組建,而信用保證保險的發展本身又會促進社會信用管理體係的組建。在目前我國信用體係不完善的情況下,應更好地發展我國信用保證保險。

1、加快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完善的社會信用管理體係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社會信用作為市場經濟的行為規範,貫穿於社會行為交易之中,促進交易效率的提高和市場規模的擴大,保證市場經濟的順利運行。完善的社會信用管理體係包括個人、社會、企業等方麵的信用管理建立。這需要通過各種宣傳教育以及正反麵典型及示範,在社會形成誠實守信的理念,使講信用成為最基本的社會道德規範;企業信用管理體係也應像個人的存款實名製一樣,企業的賬戶和信用往來也應實行“實名製”,徹底斷絕如多頭開戶等行為。這樣就節約了企業信用評估和監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