彎彎和盧川出來,本來是有話要對盧川說的,現在加了個於佳,她不好說話,隻能把話放到肚子裏。
天已經黑了,外麵的蚊蟲開始活躍,在小區裏走動的人們不時揮手驅趕著蚊蟲。彎彎裸露在外的手臂上被叮了個包,癢的鬧心,忍著不去撓它。
盧川停下步子,“我還有事,先送你們回去。”意思是看著她們上樓回家,他才走。
彎彎也知道話是說不成了,“又沒出小區,我們自己回去就成。既然有事趕緊走吧,我們就不送了。”
盧川沒反對,隻是點了一下頭,頭也不回地離開。
故意出來充當電燈泡的於佳咧了咧嘴,挽著彎彎的胳膊回去,一路上對彎彎進行洗腦,什麼不要隨便給不相幹的男人做飯吃,什麼再也不要和沒有眼光的男人來往之類的,絮絮叨叨堪比於媽的嘮叨神功。
彎彎聽的撫額,明知道佳佳不知道實際情況,但又不能解釋,她隻有嗯嗯啊啊地配合著聽了。
兩個人進門不一會兒,出門應酬的於爸、於媽回來了,身後還跟著放學後去了同學家的於家小弟於安。
於媽先是關心了一下女兒和彎彎的晚飯是怎麼解決的,之後大家各回各屋去。
彎彎有心事,換好睡衣躺在床上發呆。
於佳衝了澡,坐到電腦前,突然想起一件事來,猶豫了一下,回頭看背對自己躺著的彎彎,“下午我遇到一個人。”
彎彎無精打采地翻過身,“誰?”
“馬鳴。”
彎彎微怔,想到上次作戲才擺脫掉馬鳴的事情,霍地坐了起來,臉色不是很好,“他怎麼在洛市?”四年的感情不是說忘就能忘的,她嘴上說的好,什麼已經忘了,不會怨恨他之類的話,半真半假,一是不想他無謂地糾纏,二是安慰自己的托辭。如果她真能做到冷心冷情,早在五六年前郭秀不顧她死活逼著她離家時,她就和郭秀一刀兩斷,撕破臉把郭秀告上法庭了。
當時她被逼離家時不滿十八歲,是未成年人。郭秀一沒盡教養她的義務,二是夥同朱全這個外人虐待她並霸占了她父親的遺產及撫恤金。拿出任何一條,她都能打贏官司。可她忍了。因為她不想鬧出女兒告母親的醜事,真的斷了她們之間僅存的那丁點兒的母女情分;因為她渴望母愛,想著或許郭秀哪天就變了,回頭找她回去,好好愛護她。
她就是這樣一個人。對不在意的人、事、物她完全可以漠視;對真正在意的東西久久割舍不下,隻要有一線希望就固執地等待出現轉機,直到心底的創傷發炎、流膿、潰爛,再也沒有愈合的可能,這才會徹底死心。若不是這種性格使然,她怎麼可能堅持了五六年才會放棄郭秀,徹底地和她劃清界限。
其實她並不懂愛情是什麼,但她喜歡馬鳴是事實。因為喜歡,馬鳴提出交往的時候她順理成章地就答應了,之後便是平淡卻不失溫馨的四年相戀。哪對戀人之間沒有摩擦,馬鳴的強勢與偶爾發作的大男子主義在她好脾氣的退讓中,沒有造成他們分手的理由。她會退讓,完全是認同了馬鳴是自己的未來另一半。
隻是事與願違,在她懷著就要擁有屬於自己的家的喜悅時,馬鳴卻給了她一個晴天霹靂,讓她怒極,讓她羞憤,讓她自卑,讓她怨恨,讓她無奈。
她也想瀟灑地轉身,將馬鳴忘的一幹二淨。但她不是木頭,她是有血有肉的人,她瀟灑地轉了身,卻無法一下子就把馬鳴忘掉。她沒有回心轉意的意思,但她需要時間來忘記。隻是她不懂,馬鳴為什麼不徹底地退出她的視線,卻要這樣三番五次地在她周圍晃,影響她忘記的進度。
於佳小心地觀察著彎彎的神色,“他說想見你。”
彎彎煩躁地按了按太陽穴,“我跟他沒什麼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