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勝利(1 / 3)

鬥氣是什麼?

武士的鬥氣,類似魔法師的魔力,均是人與世界交互的能源,鬥氣儲存在身體,而魔力儲存在靈魂。

鬥氣來自於人體血肉與空間中無處不在的元素的相互作用,是身體內每一個細胞所產生的生命力、精神力與元素的融合。

由於鬥氣的成分大部分源自人體本身,是元素能量、身體細胞能量與精神力,在一定條件下糅合而成,由於身體條件各人略有差別,凝練鬥氣的大方向一致,細微的方法卻各不相同。

由於有元素能量的攙和,鬥氣因主體元素的不同而表現出不同的特性,如風的速度、火的暴擊等。與魔法不同的是,魔法追求繁複元素的有機混合,爆發出1+1>2的效果,而鬥氣講求純粹,元素越純淨,威力越大。

鬥氣對於防禦與恢複有著奇效,由於蘊含著自己的大量生命能量,即使再強大的鬥氣,也不用擔憂失控而傷身的。缺點則在於絕對能量較低,每個人鬥氣質量、數量、純度,做不得假,用完了就要老老實實的找地方躲著凝練。

魔力單純是精神力與元素的結合,區別於鬥氣少了生命力,融合過程必須依靠靈魂與元素的共振來完成。魔法師們需要調整自身的靈魂波動,使之切合某種元素的波動形成共振,將精神力與元素一起凝練,會對靈魂形成極大的負擔,所以新手法師通常一次性冥想的時間並不長,冥想完成後通常也需要一段時間調養靈魂,才能達到自身巔峰狀態。

靈魂波動與元素的共振越和諧,靈魂與肉體的契合度就越低,其結果就是肉體會不斷的虛弱。更糟糕的是,魔力的性質比起施法者本身,更接近於世界的一部分,魔力並不會契合身體,在施法者體內高速運轉的時候甚至會撕裂施法者經脈,造成內出血。頂級施法者很多都會修煉塑能係魔法,將魔力像外骨骼動力裝甲一樣覆蓋住身體,從而獲得身體能力的規格外提升,其中極端的甚至會將自己的身體製作成類似僵屍一般的魔導器,這就是巫妖。

用個形象的比喻吧,鬥氣就像是拿自己的錢炒股,雖然錢不多,但是控製力強,見機會就上,發現不對,說走就走;而魔法,就像是加杠杆,拿一點點錢就能撬動天地之威,但是不管是進場還是撤離,都不是那麼容易的,至少要花時間說服自己,因為危險性大了許多倍。

鬥氣越練越自我,彰顯著與眾不同,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而魔力越練越無我,最終形態甚至會成為世界的代言人,掌握著構成世界的規則。

鬥氣相比魔力具有響應速度快,爆發力強的特點,但是無法借住自然魔力場的力量,因此威力有限,殺傷範圍也很有限。大規模集團作戰相互轟炸的時候,自然是魔力更勝一籌,但是雙方麵對麵的時候,魔力的響應速度跟不上施法者動作,造成高等級魔法師被低等級武士近身輕鬆幹掉的現象時有發生。

依靠精純的鬥氣,戰鬥經驗豐富的武士們遇到突發情況,出現大腦反應過來了而身體跟不上的情況的時候,可以依靠鬥氣的幫助強行達成預定動作,形成各種匪夷所思的作戰。作為一股被之前秦守拙忽視的力量,在今天這短短半小時裏證明了能跟魔力一起成為人類兩大打手職業的力量,鬥氣自有其特點。

“叮叮當當~嗤~叮當~叮叮當當~……”

秦守拙手中的槍速度已經提升到了極致,戰鬥經驗並不豐富的安迪·奧蘭多表現出極大的不適應,雖然他的速度其實比秦守拙快得多,卻連穩穩防守都做不到,總是能被禽獸周抓住機會一槍捅在身上。這時候,上場前穿的犀甲獸皮製成的皮甲發揮出了它的作用,上麵的寶石閃耀著魔法的光芒,發動了守護魔法保護著安迪的軀體。

隨著時間推移,秦守拙的進攻成功率迅速下跌,天賦判定第一確實沒什麼水分,安迪·奧蘭多迅速熟練了用鬥氣加快身體反應速度的技巧,利用各種匪夷所思的快速移動,硬是在冗餘動作接近50%的情況下跟上了秦守拙的攻擊。

見安迪已經漸漸適應了自己長槍的速度,秦守拙稍微後退兩步,引安迪向前進攻,反身一個橫掃,拉開空擋,運起百鳥朝鳳槍法再次殺上去。

百鳥朝鳳槍法,傳說乃是地球聯邦宗主國種花家帝國社會早期某王朝末期時傳出來的一絕世名將使用的槍法,以此槍法為基礎,將有機會悟得種花家數千年冷兵器戰爭中槍法巔峰之一的七探盤龍槍。

然而秦守拙對使用長槍並不熟練,ODST上戰場的時候總不可能背一杆長槍去,雖然身體底子通過鍛煉和現代科技改造已經達到了極致,但是對七探盤龍槍的練習,也不過是馬馬虎虎達到了能使用閹割版的暴雨梨花槍的程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