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三不原則(1 / 2)

李鬆林說:“剛才亞洲書記提出的兩個議題,我個人覺得,第一個議題有點跑偏了,不管是事件造成的人員傷害也好,還是影響惡劣的輿情傳播也罷,這種局麵,歸根究底是怎麼造成的呢?毫無疑問,是因為大規模的群眾上訪事件造成的,那又是因為什麼導致了這種大規模的集體上訪呢?這個問題,才是整個事情的根源,也是引發一係列惡性事件的禍根。我覺得,我們首先要追究的,應該是這個禍根,而不是其它的派生問題。”

李亞洲說:“那好,既然你這樣認為,那你就說說,什麼才是這次事件的禍根吧。”

李鬆林說:“這次騷亂的起因,是因為西城工業園區水、電、路的三通問題引發的。劉岩作為市政府主抓經濟建設工作的領導,私自承諾把工業園區正麵的圍牆全部拆掉,用於建造進行商業經營的鋪麵房,要與拆遷戶以地換地,這才導致了拆遷戶集體騷亂和一係列惡性事件的發生。”

對於劉岩的問題,李鬆林提出了以下幾點。

第一,市政府作為行政管理機構,是不允許從事與商業經營有關的事務的。劉岩呢,作為一個領導,卻帶頭在西城工業園區炒地皮,把工業園區正門的外牆地皮炒到了每平米兩千六百塊,他這樣做,是嚴重違犯紀律的行為,甚至可以說是經濟犯罪。

第二,這件事情,完全是劉岩一個人的獨斷專行,西城工業園區是工業園區管委會的管理範疇,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的,劉岩既沒有給市委市政府彙報,也沒有跟西城工業園區管委會商量,私自就做出了拆牆建房的決定。這種擅自做主的行為,完全是目無組織,目無領導,目無同事,目無下屬。

第三,工業園區管委會堅持原則,推翻了劉岩的擅自決定,並在第一時間向劉岩做了彙報。在這種情況下,劉岩應該積極的與拆遷戶溝通,消除他們的負麵情緒。我不知道劉岩究竟是沒有跟拆遷戶溝通,還是在溝通方式上出現了問題,不管是哪個原因,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拆遷戶集體騷亂事件的爆發。

最後,李鬆林再次強調:“所以,我的看法,是要首先查找問題的根源,而不是在細節末梢上揪住不放。”

李鬆林的說法,立即遭到了常委們的強烈反對,曹水江直接站出來提出了不同意見。

曹水江主要圍繞著政府部門是否應該從事商業經營與李鬆林展開了爭論。

曹水江認為,李鬆林市長的說法,完全是一個概念性的錯誤。劉岩的行為,應該歸納在指導商業經營的層麵。作為一級政府,作為主持經濟建設工作的領導,因勢利導地指導大家進行商業經營,並且有效地利用資源優勢,這種行為,是一個領導者的高瞻遠矚。在這裏麵,從事商業經營的主體是那些生意人,而不是劉岩自己。

如果照李鬆林市長的邏輯,市政府向房地產開發商提供土地並收取一定的費用,是不是也要歸結為從事商業經營?

至於土地價格飆升到每平米兩千六百塊,則完全是西城工業園區潛在商業價值的體現,並不是劉岩同誌的惡意炒作。這種價值的體現,更加證明了劉岩同誌能夠化腐朽為神奇的能力,更加證明了他在經濟建設工作中的領導能力和決策能力。

關於擅自做主的部分,曹水江沒有提及,現在事情的來龍去脈還不清楚,他不便於發表意見。

李鬆林和曹水江各執一詞,就在他們兩個人吵的不可開交的時候,劉岩進來了。

還沒等劉岩坐穩,李亞洲就讓他向常委們通報一下關於三通問題和集體上訪事件的詳細情況。

劉岩首先向常委們彙報了三通的問題。

西城工業園區已經投入建設一年多了,其中在裏麵入駐的新企業,有三百一十三家已經完成了基礎建設工程。如果水電路能夠及時疏通,這三百一十三家企業都可以投產了,有一半企業甚至在半年前就可以投產。因為水電路不能及時疏通,造成了這些企業不能按期投產。

劉岩給大家算了一筆賬,這三百一十三家企業,每家一年平均的生產產值為三千四百萬,這樣算下來,這三百一十三家企業,每年將為鈞都市創造新的經濟增長總價值為一百零六億以上,這個數據還不包括因為這些企業的正常運營而帶來的其他行業的經濟增長。

劉岩又向常委們提供了另外一組數據,三百一十三家企業的正常經營,可以直接帶來的就業人數為九萬七千人,間接帶動就業的人數為三萬一千人,這兩者加在一起,就會實現將近十三萬人的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