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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支持長山群島加快發展的建議

專題

作者:嶽喜芳

21世紀是海洋世紀,全世界都把眼光聚焦於海洋經濟,一場“爭奪”海洋國土和資源的“藍色革命”正在全球悄然掀起。從發展海洋經濟的角度來看,海島特別是群島在漁業、航運、旅遊等方麵擁有的資源是內陸地區無法比擬的,而邊境海島的地位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則顯得更為重要。

作為中國八大群島之一的長山群島,是中國最北端的一個群島,位於黃海北部、遼東半島東側,與韓朝兩國隔海相望,海防管控範圍廣,自古是黃海前哨、京津門戶,也是我國東北海防的重要支點,戰略位置十分重要,現主要為長海縣管轄。

長海縣隸屬於遼寧省大連市,是東北地區唯一海島縣、全國唯一海島邊境縣,由252個島、砣、礁組成,陸域麵積142平方公裏,海域麵積10324平方公裏,戶籍人口7.3萬人。2009年,國務院正式批準長山群島局部對外開放;同年,遼寧省委、省政府將長山群島以海洋生態經濟區的名義納入到遼寧沿海經濟帶發展戰略之中,並確定為重點支持區域。2010年4月,大連市委、市政府批準設立長山群島旅遊避暑度假區(海洋生態經濟區)。

近年來,為保護長山群島資源和生態,避免無序開發,遼寧省委、省政府和大連市委、市政府對長海縣的發展給予高度重視,確立了國際旅遊勝地和現代海洋牧場的功能定位,並先後投資數十億元在長山群島實施機場擴建、跨海大橋、跨海引水、供電環網、環島公路、港口碼頭等功能性基礎設施建設,目前跨海大橋、跨海引水、環島公路等項目已經建成或基本建成。

綜上所述,加強對長山群島的建設與管理,不僅是海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更是維護國家海洋權益、邊疆穩定和國防安全的需要。為此,建議:

一、加大對長山群島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

長山群島遠離大陸,島嶼分散,陸域麵積狹小,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成本高、共享性差、收益率低,企業缺乏積極性,隻能依靠政府投入。2014年,長海縣財政收入隻有4.8億元,僅能基本維持剛性支出需要,項目建設資金即使大部分靠向上級政府爭取,本身配套的壓力也非常大。為此,建議國家在長山群島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在機場擴建等重大功能性基礎設施、醫院等重大民生基礎設施、汙水垃圾處理等環保基礎設施方麵給予特殊政策,即在國家補貼、省市配套的基礎上,應由縣裏配套的部分能否全額由國家給予補貼;補貼渠道可在現有邊境地區轉移支付專項中增加,也可通過提高邊境地區轉移支付標準方式安排。

二、調整海島津貼標準

長山群島與大陸地區相比,生活條件相對艱苦。同時,由於工資收入比大陸地區低,工作生活條件差,導致外地人才引進難、本地人才留住難,嚴重影響了當地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和幹部群眾紮根海島、守島建島的信心。據統計,自2008年以來,長海縣調出的副科級以上幹部24人、專業技術人員多達104人(其中超過半數具有中高級職稱)、普通工作人員51人。而新招錄的工作人員大多在工作兩三年後就提出調動要求或自動離職、辭職離開海島。

長海縣最早執行海島津貼是從1963年開始的,標準為每人每月4元,占工資收入15%左右;1981年,調整為每人每月7元,占工資收入15%左右;1982年,調整為每人每月10元,占工資收入15%左右;1986年4月起,調整為每人每月20元,占工資收入20%左右。應該說,當時所執行的海島津貼標準對於吸引人才紮根海島發揮了重要的作用。2007年,國家規範機關津貼補貼時,規定“對於未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人事部、財政部、省政府批準的特殊崗位津貼補貼一律歸並、取消,各地不準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範圍”。根據這一規定,經大連市政府同意,長海縣保留了海島津貼,但標準由每人每月2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0元。2014年,海島津貼占工資收入2‰左右。津貼工資水平低是海島人才引不進、留不住的主因。

為吸引和留住人才,穩定幹部職工隊伍,根據2013年《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若幹意見的通知》中提出的“提高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抓緊研究地區附加津貼實施方案”精神,建議將海島津貼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占工資收入比例15%左右。長海現有財政供養人員5022人,經測算,每年需增加財政支出約6500萬元左右。建議此部分支出能夠由國家或者國家、省、市予以轉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