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
案頭
作者:馬文斌
本課提示:在“四個全麵”戰略布局中,全麵依法治國是重要戰略舉措之一。黨員幹部必須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增強法治理念、強化法治思維、樹立法治信仰,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
在“四個全麵”戰略布局中,全麵依法治國是重要戰略舉措之一。全麵依法治國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帶動全黨全國一起努力。”基層黨員幹部工作在第一線,承擔著執行落實各種法規的重任,應該自覺按照總書記的要求,增強法治理念、強化法治思維、樹立法治信仰,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在全麵依法治國中作表率、當模範。
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的模範
美國法學家伯爾曼有一句名言:“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對法律的信仰是一種內在的心理信念,這種內在的心理信念對法律權威的確立起著決定性作用。經驗證明,一個人隻有思想上尊崇法治,才能在行動上遵守法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黨員幹部是人民中的先進分子,應該帶頭落實這個尊法崇法的要求。
中國封建專製的曆史比較長,長期以來強調的是人治,缺少法治。皇帝作為最高統治者,出口就是“聖命”,必須照辦,不能有任何違反。在官場上,盛行的是“官大一級壓死人”,誰的權大誰就說了算。在這樣的思想文化氛圍之下,“權大於法”、“有權好辦事”成為人們的普遍信念。直至今天,“官本位”觀念在一些人的頭腦中還是根深蒂固的,很多時候,把領導的指示、批示看得比法規條例還重要,信奉“縣官不如現管”,頂頭上司的話勝過“紅頭文件”,仍然被不少人視為解決問題的“竅門”和“捷徑”。這種缺乏法治精神的行事方式和思維習慣如果不加以改變,尊法守法就會成為掛在嘴上的口號,依法治國的宏圖大計就難以落到實處。
改變重人治輕法治的風氣,改變信權不信法的習慣,讓遇事找法、辦事依法成為常態,黨員幹部必須發揮帶頭作用。習總書記在對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說明中指出:“我曾經引用過英國哲學家培根的一段話,他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源。’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總書記在這裏強調的道理,決不是隻對審案的法院法官適用,而是對所有黨員幹部都有警示意義。我們黨是執政黨,各級幹部手中都有大小不等的權力。如果以為手中有權,就不把法律法規放在眼裏,就肆意妄為、為所欲為,那就必定破壞法治,損害黨的執政根基。當前,某些黨員幹部法治觀念淡薄,不少人身上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問題,有的甚至把“和尚打傘,無發(法)無天”當成有魄力、敢作為的表現,向群眾口吐狂言:“什麼法不法,我就是法!”真是到了“權”令智昏的地步。因此,尊崇法治,建設法治中國,普及法治文化,黨員幹部內心首先必須敬畏法律,徹底擯棄長官意誌,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