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我TM惹誰了?(2 / 2)

連警方的口供都能看到,這些毒販子手眼通天啊,自己到底該怎麼辦?

思來想去,除了報警和逃命這兩條路外,楚向宇毫無辦法。

但報警他有顧慮,警察想拷他就說明報警也不是陽關道,就算不是死路,也免不了牢獄之災,楚向宇不想坐牢,因為他認為自己是無辜的。

而且換個角度想,那些毒販子對方連警方的口供都能看到,自己去報警,靠譜麼?沒準就是自投羅網!

況且報警怎麼說?到現在為止自己連到底怎麼回事都不知道,唯一知道的就是韓禿子的身份,說自己殺了個毒販?所以被毒販追殺?可自己有什麼證據證明韓禿子是毒販?

而且殺人是重罪!即便是有理有由,就衝自己這個草根身份,一個過失殺人是最起碼的,況且俗話說得好,無圖無真相,自己連個證據都沒,怎麼能證明韓禿子是毒販?

……證據?!

想到這兩個字,楚向宇突然精神一振。

在韓禿子支離破碎的記憶裏,最重要的除了兩個人,還有一件東西,一把鑰匙!

本來隻是一把鑰匙,楚向宇還沒怎麼上心,因為他獲得的記憶裏,沒有這把鑰匙的用途,但現在這種狀況,卻由不得他不想,這把鑰匙,是不是能作為證明韓禿子是毒販的證據呢?

應該可以!

因為楚向宇從韓禿子的記憶獲知,韓禿子找柳琴並不是為了劫財劫色,而是要拿回這把鑰匙,他把鑰匙藏在了柳琴那裏,而柳琴並不知情,而且韓禿子想討回鑰匙的想法很急切,甚至急到了不惜動粗、開槍殺人的地步!

值得毒販子動槍的東西,難道會與毒品無關嗎?!

想到這裏,楚向宇突然靈光一閃:難道說……毒販子這麼急火火的找上自己的門,也是為了那把鑰匙?

很有可能!

鑰匙在柳琴那兒,柳琴被警察抓了(楚向宇不知道柳琴跑掉),毒販肯定不敢去派出所搶人,所以他們也許誤以為自己和柳琴是一起的,從而懷疑自己也知道鑰匙的下落!

鑰匙,柳琴,人證,物證,自己能想到的基本都連起來了!柳琴是人證,她是親眼目睹韓禿子開槍的,即便把韓禿子的死算在自己頭上,有柳琴在,自己也算有了正當防衛的目擊證人!

而鑰匙極有可能是物證,證明韓禿子是毒販的關鍵物證!隻要他毒販的身份可以確定,那麼自己殺人,非但無過,反而還有功!

楚向宇並不擅長思考,最起碼以前從未如此用心思考過一件事情,想到這種程度,他自己都覺得自己已經把握到重點了,所以他認為:隻要自己拿到那把鑰匙,就可以在警察那裏證明自己確實是清白的!

他精神一振,開始思考怎麼拿到鑰匙。

鑰匙在柳琴那兒,但柳琴自己並不知道,而且根據柳琴之前的表現,也可以判斷鑰匙她並沒有帶在身上,應該是被她放家了。

毒販子既然能夠獲知自己的地址,那麼肯定也能知道柳琴的,既然從自己這裏一無所獲,那麼下一步肯定還會去柳琴家!

那麼現在的重點,就是趕在毒販子之前去柳琴家拿到鑰匙!

想到這裏,楚向宇決定,再去派出所一趟,他做出這個決定的原因很簡單,他要去看柳琴的口供,因為他也不知道柳琴家在哪裏!

這個決定有些莽撞,但楚向宇義無反顧!

20分鍾後,穿著一件兜帽T恤楚向宇低著頭走出了花園派出所。

如他所料,最危險的地方反而防備最鬆懈,派出所二門大開,自己悄悄溜進去根本沒人發覺,然後順利的在之前柳琴審訊室的那台電腦上找到了最近打開過的Word文檔,不到1分鍾就找到了柳琴的住址。

在出門之前,楚向宇順手在審訊室隔壁的辦公室抄走了一把寬刃短斧,掖在了自己的後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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