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控製的管理
經濟研究
作者:文暘天
【摘要】近20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和信息技術的飛速革新,金融衍生工具以極為驚人的態勢得到了發展。但是,由於其必然具有投資和投機雙重屬性,而且交易額常極為巨大,故而,其內在存在著極大的風險。因此,如何使其得到合理運用、如何使其投機性得到充分抑製、如何使其能夠避險保值,已經成為當前經濟學界所關注的熱點問題。本文對於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特征進行了分析,並且從各個角度研究其存在的風險,並且對如何規避這些風險作出可操作性的建議。
【關鍵詞】金融衍生工具 風險控製 管理
所謂金融衍生工具本質而言是一種現代新型金融工具,其主體是貨幣、存款、股票和債券這些原金融工具衍生而來,均為遠期合約、期貨合約、期權合約、互轉合約四種基本類型構成。可以說,這四種類型是金融衍生工具最為基本的形態,其他所有的金融衍生工具都是在這四種類型的基礎上組合、演變而來。
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意味著,金融衍生工具這種建立在高度信用體係上的金融手段快速發展的背後,必然會存在著一定的漏洞和風險,無法真正的杜絕投機,使得金融衍生工具成為了一把既可以增值避險,又可能會損失慘重的“雙刃劍”。
一、金融衍生工具風險概述
(一)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的主要類型。
所謂風險,即是一種能夠造成損害或者損失的可能性,這句話加重強調了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的兩個基本特征,即風險和損失相互聯係,而對於發生的損失的判斷也是不確定的。具體而言,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的風險:
首先是信用風險,也就在商定的合約期限內,投資者一方不願履約或喪失履約能力,從而使得另一方麵臨信用風險的情況;其次是市場風險,也就是合約價值伴隨著市場價格水平波動從而產生的風險,而且彙率、利率變動等基礎金融工具的市場價格的波動也會導致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並且產生杠杆效應放大了存在的風險,最終使得投資者產生錯誤的判斷;在這時流動性風險,也就是由於市場流動性的過分加大,使得投資者因為無法找的合約對手而無法平倉,因此帶來巨大的損失;法律風險是由於法律不明確或者不受法律保障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夠合法履行的風險;經營風險的本質是投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也就是交易過程中由於投資人個人操作技術失誤和投資策略失誤而導致的風險。
(二)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的特征。
風險本質的外在表現就是風險的特征,其根本原因是風險的本質導致的不確定性結果,因此,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首先是不確定性,這是風險最為本質、核心的特征,對於投資主體而言,無法也不可能去準確的預測風險的程度、風險何時發生;
其次是雙重性,也就是交易給雙方帶來的損失或者收益不可能是平均的,一方的受益必然意味著一方的受損,這樣是自由市場博弈的重要特征;
再者是客觀性,這是由不確定性這一核心特征所導致的,即風險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現實,是無法由人的主觀意識所否定。因此,風險管理最為基本的要求不是否定風險,而且基於風險存在的基本思路下,盡其所能的研究和采取措施,避免或延遲風險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