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燕根本就不是失蹤了,她說她失蹤的那天確實是約了吳飛,想和吳飛做個了斷。
她早就對和吳飛的這段婚姻厭倦了,與其這樣拖著倒不如離了痛快,算是給自己一個機會。她主動提出了不要吳飛按照婚前協議分給她一半的財產,隻要吳飛能夠給她八百萬再加上他們住的那套房子就可以了。
警方問她為什麼非得到酒店去談,而不是在家裏,她說因為她是想給這段婚姻一個句號,那個酒店就是他們結婚時舉辦婚禮的酒店。這說法雖然有些牽強,可是也符合時下這些年輕男女的矯情勁兒。
那天下午四點四十幾分歐燕就從家裏出門了,因為那酒店離家有一段距離,她得提前出門,怕路上塞車。
歐燕雖然有駕照,可是她卻從來都不敢自己開車,那駕照也成了荷包執照。
因為歐燕的膽小,在拿到駕照那天交警隊組織看交通安全宣傳片時,看到電視上那些慘烈的車禍讓她對開車心生了畏懼。
為這事情,她的很多好友都笑她,可她不在乎。於是她養成了去哪都是打車的習慣。
林城的出租車是出了名的難打,不過黑車倒不少。
那天歐燕沒打到出租,就打了一輛黑車,誰知道她的厄運就從上了黑車開始了。
她沒想到那根本不是黑車,而是人販子的車,之後她被人販子賣到了甘南的一個農村,在那邊一呆就是兩個多月,好在她機警,最後從那兒逃了出來,回到了林城。當她回到林城的時候吳飛已經因為殺人罪被處決了。
也是吳飛的運氣不好,換在平時,就算是殺人案也不會這麼快就行刑,偏偏他就趕上了嚴打,再加上從警方搜集的所有證據看來,這根本就是個板上釘釘的案子,馮開林當時還親自過問過,也查看了所有的卷宗,雖然吳飛叫冤,可是所有的證據都表明應該就是他殺害了自己的妻子。
“這小本子上,歐燕的罪名是‘故意殺人’,也就是說三年前吳飛的案子是歐燕一手策劃的,她製造了一起冤案,把吳飛給送上了斷頭台,如果真是這樣,這個女人也算是個角色,能夠把司法玩弄於股掌之間。”
王小虎把小本遞給歐陽雙傑,歐陽雙傑說道:“其實當年我曾經找過薛順的,我勸薛順別著急結案,不過薛順立功心切,所以還是把案子移交了檢察機關。”
王小虎好奇地問道:“當時你就看出了問題?”
歐陽雙傑嘟了下嘴:“也說不上吧,我隻是覺得這個案子存在兩個疑點,第一,如果真是吳飛想要除掉自己的妻子,怎麼會去為自己找兩個時間證人,而且兩人各執一詞。換做任何人應該都不可能犯這樣的低級錯誤,殺人呢,這可是重罪,自然是知情的人越少越好,他隻要找一個時間證人就足夠了,為什麼要畫蛇添足?這不合常理。第二,指向吳飛的證據太充分了,也太全麵了,也就是說,就算吳飛自己不認罪,隻要把那些證據拿出來,法官就可以直接判他死罪,這正常麼?”
王小虎微微點了點頭:“要不是這樣,薛順也不會栽了跟鬥。”
“有時候沒有問題本身就是問題,我記得那個案子還被媒體宣傳過,說什麼警方破案神速什麼的,但我在研究案卷的時候卻有這樣的一種感覺,那就是所有的調查及取證工作仿佛都有一隻無形的黑手在暗中操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