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神秘雇主(2 / 2)

他說大約在七、八個月前,具體什麼時間他也記不是很清楚,他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讓他幫著送快遞,剛開始他還以為是有人惡作劇,他從息風到林城確實在找事做,快遞公司他也去應聘過,可是人家需要擔保人,還要交一筆押金,他在林城沒有什麼熟人,就他認識的兩個同鄉也都是打工的,自己都保證不了怎麼替他擔保,再說他也交不出那筆押金,雖說不多,就一千塊錢,在他來說就已經是很大的一筆錢了。

所以接到這個電話的時候他就沒有放在心上。

可是對方卻說知道他初到林城,正急著找事做,所以希望他能夠好好考慮一下,對方保證不是在和他開玩笑,還說馬上就能夠證明這事是真的。

趙良當時確實很需要一份工作,因為他身上帶的錢幾乎快用完了,他開始有些動心了,就問對方怎麼證明,對方讓他到了一個指定的地點,正義路的金安小巷,說是在那兒停了一輛福通快遞的摩托車,車鑰匙的鑰匙扣上有小貨箱鑰匙,隻要他按著單子把車上的貨送完,再把車子開到這兒停下,那麼每送一件貨他能夠拿到五元錢的勞務費,每天上午一趟,下午一趟,逢周日他還可以休息。

對方的要求是他送完貨以後必須把車子停回到指定的位置,也就是他拿到車的地方,而在他下一次拿車的時候裝貨單的那個袋子裏就會有該付給他的上一趟的勞務費。

對方還有一個要求就是每次完成上午的活後把車停到指定位置之後他必須給對方發一條短信,然後離開那兒,一小時以後再來取車,這一小時內,他不能接近那地方,否則雙方的約定就作廢。

趙良也不笨,他從對方的要求裏聽得出來,對方是不想和自己照麵,不想讓自己知道對方的真實身份,想著這勞務費比起快遞公司給的要高出許多,如果對方真能夠兌現那他的收入可就遠遠超過自己的預期了,一天哪怕就隻送五十件,那五五也是二百五十元的收入。

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趙良開始了與對方的第一次合作,早上他送出了三十多件貨,下午他再拿車的時候真看到了袋子裏的一百多塊錢勞務費,這也讓他看到了對方的誠意。

那天下午他又跑了一趟,還是著了三十多件,第二天大早,同樣拿到了一百多塊錢。

就這樣,他與那人達成了協議,他也不怕對方賴賬,頂多就是損失半天的“工資”。

“你就沒有好奇心,就不想看看對方到底是什麼人?”王衝問道,趙良說道:“我當然也很好奇,可是對方一再在電話裏說,一旦我起了這樣的心思,那麼我們之間的協議就自動終止。和我每天拿到的錢相比,那點好奇心就不那麼重要了。所以就算我真的想知道他到底是誰,也還是忍住了。要知道這麼一來我一個月可以拿到六七千塊錢呢,這收入是我做夢也不敢想的,誰會和錢過不去?再說我這不是偷,也不是搶,是靠著正當的勞動賺錢,不是麼?”

王小虎說道:“你說得沒錯,可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好事?”

趙良聳了聳肩膀:“我沒想過,不過我想這並不違法吧,警官,你們能不能告訴我,到底出了什麼事?我還得在這裏呆多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