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達·芬奇嘴裏叼著片麵包,聚精會神地擺弄剛製作好的望遠鏡,想要修整得更完美些。
“達,過來。”吉姆斯推門招手,輕聲喚道。
達·芬奇揉揉眼,點頭,收拾好東西,壓滅油燈跟了過去。
當他看到鄭飛受傷的胳臂時,神情頓時緊張起來,小跑幾步上前,擔憂的模樣完全不像個十幾歲的少年。
“你懂醫術嗎?”鄭飛吸著涼氣,咬牙問。
傷口的扯裂感越來越強烈,所幸的是火槍威力不大沒傷及骨頭。
達·芬奇端詳著傷口,道:“我和老安東尼奧學過一陣子,看過他做外科手術,他是佛羅倫薩城最棒的外科醫生。”
“可那時你還不到十二歲。”吉姆斯憂慮道,在兒子十二歲那年,他來裏斯本做事被抓進監獄,之後兒子便來到這裏,用天才的頭腦耗費了四年的時間救他。
達·芬奇抬了下眉毛,道:“十二歲可以弄懂很多事情了,再說了這四年我從沒把以前學的東西扔下過。”
聽了這話,鄭飛頗為欣慰地笑了笑,對吉姆斯說:“你生出來的兒子,你敢信?”
“老爹的智商都被這小子吸幹了。”吉姆斯吐吐舌頭自嘲道。
達·芬奇檢查傷口,問:“這是槍傷嗎?”
“嗯。”
“得把裏麵的子彈取出來,可是......可是我沒有麻醉藥。”
“不用麻醉了,我能忍。”說著,鄭飛把一根木棍塞進嘴裏,輕鬆道:“放馬過來。”
輕鬆,裝出來的,當年在北非被擊中,沒有麻醉藥硬挖子彈疼得差點休克,現在想來還是心有餘悸。
遲疑了一會兒,達·芬奇點點頭,奪過吉姆斯手裏的酒瓶子道:“別喝了!”
吉姆斯一臉懵逼,愣愣道:“管起我來了,誰給你的膽子......”
達·芬奇撇了下嘴,接著道:“這酒是用來給傷口消毒的,我還需要匕首、剪刀、紗布,還有爐子和鍋,能幫我弄來嗎老爹?”
“你要爐子幹什麼?”
“酒的度數太低不夠消毒,必須蒸餾。”
“呃,蒸餾是什麼?”
看著吉姆斯傻乎乎的模樣,鄭飛憋不住斥責道:“你就別問了趕緊去偷吧,想疼死我啊?”
吉姆斯撓撓頭皮,叫上格蘭特一起偷東西去了。
鄭飛看著達·芬奇略帶青澀的臉龐,卻能清晰地感覺到他眼神中的那股成熟氣息,更恰當地來講,是魔幻,讓人永遠也猜不透他腦子裏裝了多少東西。
毫不誇張地說,達·芬奇的思維已經遠遠超越了成年人,根據研究顯示,他的智商在兩百左右。
愛因斯坦的智商為,一百六十五。
足足用了近半個小時,兩名大盜才抱著一大堆東西歸來。
點著爐子架起鍋,達·芬奇開了幾瓶酒倒進鍋裏加熱,這個行為讓其他人一臉苦相。
都特麼是上好的白蘭地啊,市麵上一瓶要十幾個銀幣呢,肉痛。
“你們晚上吃的貝殼呢?”達·芬奇問。
“在垃圾桶裏。”
“弄出來洗幹淨,磨成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