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叢後的土著,隔了大約兩百米,紋絲不動地窺探著,發亮的眼眸中,充斥著刁狠。

他是斥候,也就是偵察兵。

在印第安部落中,斥候通常由身形敏捷的成年男子擔任,而為了提高敏捷值,斥候隻能犧牲戰鬥力,渾身上下隻有一把匕首。

此時,他密切注意著敵方的軍事部署,就連跳動著火苗的小爐子都給記了下來,摸清情況後好回去通報。

那晚在火槍的威懾下,他所在的部落倉皇逃竄,回去之後,族長大發雷霆。

他們是這一片最強大的部落,在過去的十數年間,通過無數次戰鬥吞並,幾乎橫行半個大西洋沿岸平原,所有的叢林和動植物資源全是他們的,如果發現其他部落出現在自己的地盤上,打!

部落的孩子從八歲開始,就要被灌輸霸道戰鬥思想,這便鑄成了他們的種族特色——嗜戰!

......

轉眼間,夕陽消失在了地平線,夜幕降臨,黑色的穹頂之下,和睦而安詳。

晚餐,鄭飛吃到了久違的鱸魚,還有蔬菜湯。

土著們還在圍著篝火跳舞,既欣喜又虔誠,因為火既給他們帶來了好吃的食物,又讓他們充滿了敬畏。

天空中,懸掛著一抹明晃晃的月,不是很圓,但她灑向大地的光輝,卻是純白無暇。

布蘭妮早早回屋洗澡了,她要認真仔細地用花瓣洗洗,迎接心上人歸來。

鄭飛提溜著酒壺,坐在不高的小山崗上,半躺,嘴裏叼著根狗尾巴草,口腔中漫開淡淡的苦澀味兒,再喝口雪利酒,竟有種別樣的爽感。

北美洲哪來的蒲公英?

也許本來就有,也許又是一個美妙的故事。

某個春天,風拂過,一株蒲公英隨風而散,飄向晴朗的高空,它們向東、向東、再向東,始終沒能落地,也許是機緣巧合,它們越過了廣闊無邊的太平洋,紮根在美洲大陸。

誰能保證沒這個可能呢?

鄭飛躺得很舒服,想想等會到房間跟布蘭妮,就更是身心愉悅了,取出蒲公英,打了個哈欠,抬頭望著被繁星點綴的夜空。

還沒消停一會兒,聖地亞哥那大壯提個酒壺咣當咣當地走來,坐到他身旁,就著手裏的醬鵝肝,自顧自地灌了一口。

鵝是從歐洲帶過來的,歐洲人特別喜歡吃鵝,不過漸漸的他們就會發現,火雞比鵝更美味。

“我說,怎麼哪都有你。”鄭飛雙手放在頭底墊著,踢了他一腳。

“不然我去哪啊?”聖地亞哥大口塞完鵝肝,用酒漱漱口,咽下,之後看著下麵跳舞的土著出神。

頓了頓,他問:“夥計,你說他們腦子裏到底在想什麼,跳個舞都那麼開心。”

沉吟片刻,鄭飛說了句好像有點哲理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