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聲響!
也就意味著應該會有兩個地方留有痕跡!
我蹲了下麵,原本我想在這裏找到打鬥的痕跡,可實際上,應該不可能。
時間不對,王守旭和凶手相遇的時間太過巧合。
就算凶手想要殺人滅口,就算樓下歌舞喧嘩,但不代表王守旭的一聲大喊不能驚動他們。
地點不對。
凶手是個小心謹慎之人,殺害楚守源是計劃了許久的事情,在好不容易完成這一件事之後,處於疲憊狀態的喬佳雨這個時候突然看到了王守旭,就算腦海中閃過了許許多多將他殺害的念頭。
可是,凶手一定不敢輕舉妄動,她會冷靜下來,裝作什麼事都不知道的和王守旭聊著天,用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他送走。
體力問題。
王守旭可不是人人捏的軟柿子,凶手此刻已經疲憊不堪,根本沒有能力將王守旭殺害。
不僅是凶手被驚嚇到了,就連王守旭都有一絲措手不及。
所以,沒有發生打鬥麼?
找不到打鬥痕跡的我,終於還是無可奈何地承認了這一點,我的心裏有些失望。如果存在打鬥的痕跡,便極有可能出現被他們忽視的血跡。
無論是凶手的,還是王守旭的,都會是極大的突破。
而且,在我想來,一旦打鬥,極大的可能是兩敗俱傷。
被凶手襲擊過的我,可是相當了解凶手的實力,就算是一個女流之輩,一般的普通男人也不是她的對手。
身高是可以作假的。
尤其女性有著各種各樣的增高鞋。所以,那天晚上,身高與相仿其實是因為鞋子的原因。
身材偏瘦,則是因為凶手正值芳華,一個美貌的女人其身材自然相對男人而言是纖細的。
在那時的我沒有確定凶手性別,是誰的時候,自然而然地會認為凶手偏瘦。
這一切都相當合理。
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那時的凶手和王守旭達到了一個協議。
凶手借助王守旭的安排金蟬脫殼,而王守旭利用自己的能力,把警察的視線全部吸引到他的身上。
從呂純的單身公寓附近,並沒有去醫院的所謂近路。可是,我對S市並不算熟。
我忘記的最重要的一點是,條條道路通羅馬,尤其是城市公路四通八達,我根本不需要掉頭,隻需要前進在某個路口轉彎就能直接到醫院的住院部!
而且,王守旭並不是孤身一人!
今天在警局之所以會如此狼狽,可不是王守旭將我打暈的,而是他的同伴!
那天甩掉我的王守旭其實是坐上了同伴的車,然後立刻離開。走著最短的路線圖,又比我提前離開,自然而然的,能比我先到一步。
這些其實都是我被綁在車裏時的思考,有時候,我們總是會不自覺地根據自己的習慣和常識進行判斷。
不存在打鬥,自然找不到痕跡。
而不小心打落的物體,的確有可能製造痕跡。但是,也僅僅隻是可能,這就像,在家裏的我們,如果有重物掉落,一定能留下痕跡?
凡事都不可能絕對。
站在王守旭的角落,已經仔細來回尋找了幾遍的我,到了最後還是隻能放棄。
甚至就連窗口,這麼容易留下痕跡的地方,因為很可能留下關鍵線索,都被擦拭得相當幹淨。
我來到了楚守源房間的門口,外麵被王守旭清理過,找不到絲毫有意義的線索。如今,也隻能在這裏碰碰運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