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無法驅逐黑暗,隻有光明才能做到!
身陷囹圄?
現在的我,恐怕身處煉獄。
猶疑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存在著死神擦肩而過的痕跡。
一切都按照喬佳雨設想的劇本在進行著。我們都成了她花大價錢所請來的專業演員。
我或許就是那個臨時反悔的小角色。而對於我這樣的,自然我的戲份就應該殺青了。
可我不想這麼快就結束了!
或者說,就算結束,也不希望這麼窩窩囊囊地,像是困獸一樣地徒勞無功地毫無意義地死去。
當我決定回到最危險的樓層時,我就已經在賭。用自己的性命做賭注,放棄那不到一成的生還希望,來坐實喬佳雨殺人的罪證。
那麼,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最想要的東西?
在火海與廢墟之中,如何能夠找到自己需要的?
首先,我得確定我需要的是什麼!
最有力的證據便是指紋。那麼,指紋需要通過什麼才能成為證據?
凶器!
殺死楚守源的是一條領帶!而被處理過的領帶並沒有喬佳雨的指紋,反而還有死者呂純的頭發。
在這裏有關於楚守源的恐怕都已經被處理得幹幹淨淨。那麼,她為什麼還這麼害怕這裏。比呂純的單身公寓還要害怕。
恐懼讓她甚至都忍不住要摧毀這裏?
一個蓄謀已久的謀殺,堪稱天衣無縫,將酒店的一切都熟記於心。
所有的人和物全在掌控之中,又有什麼不放心的呢?
不!不是全在她的掌控之中。
有一個意外!
王守旭!
不對,王守旭雖然不在她的掌控之中,可是,當他在替她掩飾銷毀證據之時,即便她再不相信這個人,也不得不被他掣肘著。
甚至,不得不選擇相信他。
所以,王守旭雖然是意外,可是,並不是讓她慌亂甚至自亂陣腳的意外。
那麼,真正的意外是什麼?
突然間,我好像想到了一個可能。
如果說這裏,並不是隻有楚守源一件命案呢?還有一件至今未被發現的命案呢?
而且,那件命案很可能是她處理不了。而王守旭也無心處理的呢?
我之所以去而複返,是為了找到王守旭如何在不被人發現的情況下出現在二樓,甚至目睹了命案的發生。
很可能,目睹命案的不止是王守旭一人。
不對,王守旭那天喝得爛醉如泥,就算還能走路,神智肯定已經不算清醒。如果說醉酒的他看到了這一幕,恐怕也隻會當做噩夢一場。
喝斷片的人可並不少見。
那麼……我突然聯想到一個可怕的事實。
變化的神情,莫名其妙的情感變換,還有租房的狼藉惡臭。宛如垃圾場一般都住宿房間。
也許,我所見到的王守旭並不是真的。或者說,那天大鬧酒宴的的的確確是王守旭,可是,之後我所見到的,不是了!
當遇到兩個目擊證人,一個已經喝得不省人事,另一個卻神誌清醒,甚至眼神輕蔑而嘲諷。
對自己最有利的辦法便是將兩個人全部殺人滅口。可一個女人即便再強大,也不可能在所有人毫無察覺的情況下可以將一個男人給殺害。
隻有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