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管理經驗探尋(1 / 2)

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管理經驗探尋

經濟研究

作者:吳豔

【摘要】我國城市基礎設施麵臨著建設資金需求大、投資回報低、財政資金短缺等問題。借鑒外國經驗,我國今後應當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融資渠道多樣化,引入競爭、完善產權製度,並且應當加快完善投融資的立法工作。

【關鍵詞】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模式,經驗

城市基礎設施就是為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一般條件和基本服務的部門和行業,是城市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一、我國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管理現狀

1.我國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管理成功經驗

我國現階段按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有財政投融資、銀行信貸融資、債券融資、信托融資、股票融資、項目融資。國內已有許多地方對城市基礎設施管理模式進行了成功的探尋。

上海在2007年采用信托模式完成上海外環隧道項目建設,同年,第一次成功地將保險資金引入,完成上海新水源地—青草沙原水工程建設;深圳以BOT方式與香港合力電力有限公司興建了沙頭角B電廠項目;珠海在1996年8月成功地發行了資產抵押債券;合肥市將以前屬於不同的市政建設公司進行整合,完成了省會經濟圈基礎設施的投融資改革和創新。

2.現行城市基礎投融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在投融資管理方麵主要存在著以下問題:(1)主要投資主體單一。在基礎設施的供給方麵,投資主體仍以政府為主,沒有形成政府投和社會投資的合理分工。(2)政府投資工程缺乏科學的嚴格的管理機製。(3)城市基礎設施融資渠道狹窄,方式單一。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融資主要采取項目舉債、政府擔保的形式,缺乏企業化運作的載體,不利於擴大融資,難以形成借、用、還的良性循環。(4)在項目投資實施管理中,市場對資源配置的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5)法製環境仍有待完善。比如在對投融資體製改革上,對所有者、投資者、經營者的義務和權益,對資金來源、投入、使用、管理、收益、分配等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規範。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力量、社會資金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積極性。

二、發達國家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融資模式

國外基礎設施投融資體製改革的曆程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國有化階段、私有化階段、市場化階段。以下以美國、日本和英國的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融資模式為例子。

1、美國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融資模式。美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最主要的的融資渠道是市政債券。它是依據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擔保和償還,或用專門的稅收收入進行償還。美國的市政債券大體分為兩類:(1)一般責任債券。有地方政府負責發行,以發行者的一種或幾種方式的方式的稅收為支撐,其信用主要來源於發行者的稅收能力。(2)收益債券。收益債券是為建設某一基礎設施,比如醫院、大學、機場、收費公路、供水設施等公用設施所發行的債券。它償還的資金來源於這些基礎設施有償使用所帶來的收益。

2.日本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融資模式。日本在籌措城市基礎設施資金方麵充分發揮了政府的主導作用。一般而言,中央政府負責基本的、核心的基建項目,這些項目的範圍跨越地方;地方政府負責同居民日常生活直接相關的基建項目;而官方代理機構和私營公司運作那些收取費用和能夠自給自足的項目。此外,政府對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很多優惠政策:(1)政府向基礎設施提供長期低息貸款,並誘導民間資本投向基礎設施(2)政府限定最高利率,確保基礎設施的投資收益(3)政府實行“租稅特別措施”,促進設施積累(4)地方政府發行債券促進日本的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