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誌和楊烈走進了房間,楊烈很快進廚房和舒敏一起忙活了,楊烈告訴肖誌隨便坐。<\/p>
肖誌則是四下掃視著,這是他作為一個偵探的習慣,他習慣到一個場所之前先確定環境是怎麼樣的,這個習慣也曾經幫助了很多次。<\/p>
肖誌聞著從廚房裏麵源源不斷的飄出來的香氣,他忍不住對著廚房裏麵忙前忙後的舒敏讚歎道:“今天的晚餐看起來很美味……”<\/p>
舒敏笑了笑,對肖誌謙虛道:“過獎了。”<\/p>
肖誌順手將外套脫了下來,卻不知道放在哪裏,因為他沒發現房間裏有衣服架,肖誌正在猶豫著,便聽見舒敏在那一邊做菜一邊說道:“隨便放就可以了。”<\/p>
肖誌點了點頭說道:“好吧。”<\/p>
說完肖誌便把外套放在了沙發上麵,舒敏一邊忙活一邊對肖誌解釋道:“我們剛搬過來,還沒收拾房間,所以很亂……”<\/p>
肖誌點了點頭,對舒敏說道:“知道,我以前剛剛搬家的時候家裏也很亂。”<\/p>
舒敏一邊在切一個菜花,一邊問肖誌道:“你第上一次搬家是在什麼時候?”<\/p>
“很久以前,大約有十年。”肖誌一邊看著牆上的油畫,一邊對舒敏如此說道。<\/p>
舒敏點了點頭,她此刻心裏正想著,沒想到做一頓美味的晚餐要這麼麻煩,要知道以前若是舒敏自己在家的時候,他通常都不會動手,或者吃泡麵或者叫外賣,所以說這還是她第一次親自下廚做這麼一大桌子的菜。<\/p>
大約十五六分鍾的時間,最後一道菜也新鮮出爐了,大家都上了餐桌準備就餐,肖誌也收起了自己過剩的好奇心,不再盯著房間四處打量,他正準備上桌吃飯,突然發現舒敏看他的眼神有點不對,似乎隱隱有些擔憂似的。<\/p>
肖誌當即就知道一定是哪裏不對,他左看看右看看,最終發現問題出在自己的身上,因為他的腰間還別著一把槍,很顯然,舒敏不喜歡別人帶槍上餐桌。<\/p>
想必這也是人之常情,通常槍代表的是冷酷和暴力,而晚餐則代表著溫馨和睦,所以自然不應該帶槍上餐桌。<\/p>
因此肖誌摘下了身上的槍,他笑著對舒敏說道:“放心,我不會帶槍上餐桌的。”<\/p>
說完,肖誌便將槍扔在了沙發上。<\/p>
舒敏笑了笑,然後對肖誌說道:“嗯……雖然我也經常會看到槍,但是還是不習慣有人吃飯的時候帶著槍……”<\/p>
舒敏說的是實話,他的父親是緝毒大隊長,自然身上常常要帶著槍,但是蘇佑軍卻有一個習慣,那就是他一回家就會立刻把槍摘下來,放在鞋櫃上,等出門穿鞋的時候再帶上。很顯然,蘇佑軍的這種習慣也養成了舒敏的習慣。<\/p>
一開始的時候楊烈回家總是忘記摘下槍,後來在舒敏長時間的糾正下他才養成了習慣。<\/p>
肖誌點了點頭,雖然他的心裏有些緊張,但是表麵還是裝作一副輕鬆的樣子說道:“沒什麼,我也不習慣帶著槍吃飯。”<\/p>
事實上肖誌說的不是真的,他的職業習慣是除了睡覺和洗澡之外都隨身帶著槍,肖誌告訴自己,這是為了防止家裏進賊。<\/p>
肖誌曾經無數次的幻想過,一個賊闖入了他家,然後他舉起了槍,把那個賊嚇壞了,連忙跪地求饒……肖誌每每想到此處,就覺得十分的滑稽,可惜這種事情一次都沒有發生過。<\/p>
晚餐開始以後,大家沉默了很久,突然之間舒敏打破了沉默,她放下了手中的紅酒杯問肖誌道:“你在這裏住多久了?”<\/p>
“你是說沈河市嗎?”肖誌指著自己腳下的一塊土地說道,好像沈河市就隻有他的腳掌這麼大似的。<\/p>
舒敏點了點頭,向肖誌重複道:“沒錯,就是沈河市,你在這裏住多久了?”<\/p>
“太長時間了,也許十五六年,也許十七八年,我不記得了……”肖誌在那裏有些模棱兩可的說道,其實他在沈河市的時間遠遠要比這長,但是因為他討厭這座城市,因為不願意承認自己在這裏耗費了大半生這個事實。<\/p>
肖誌在沈河市,從一個意氣風發的小夥子,變成了一個滿頭白發的老頭子,誰會直麵這個事實呢?更何況肖誌覺得自己一事無成,是的,他覺得自己什麼事情都沒有做成,雖然逮住了許多罪犯,但是這並不是他的理想。<\/p>
肖誌的理想是,將沈河市打造成一個安逸平靜的沒有犯罪的城市,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的罪惡之都。很可惜的是,年輕人總是覺得自己可以改變世界,但是往往最後都會被世界改變。<\/p>
“你為什麼不結婚呢?”舒敏終於問出了這個藏在心底很長時間的問題,他覺得肖誌如果年輕一點的話也應該是個比較帥的小夥子,而且他是警察,怎麼說也算是個公務員,要知道很多女人都願意嫁給警察的,因為她們會覺得那樣很有安全感,這也是舒敏喜歡上楊烈的原因之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