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們一個交代。”
頓時警察局被圍得水泄不通,還有記者唯恐不亂地拍照,和來采訪。
我下車後,張來之跟著下車,就被一群市民給圍住了,各個表情憤怒,質問張局長什麼時候破案!?
讓我多少理解了他的為難之處,前麵還有一個大案子,後麵還有一群趕鴨子上架的老百姓。
被市民圍著好一會兒,張局長和我總算在其他警察的護送下,進了警察局。
好不容易進來了,幾個警察突然按住我,將我壓在地上,都不說明情況。直接認為我是偷跑進來的市民。
張局長見此,急忙製止手下,大喊道:住手,住手,這是咱們請來的專家。
啥,頭兒?這個不是偷溜進來的學生嗎!
怎麼看都不是專家呀!幾個警察滿臉懵逼的狀態,隨後他們放開我時,居然連我的外衣都扯爛了。
我臉上一黑,張局長很快就看清我的臉色,招人給我拿了一身警服。
我隻好拿著警服穿上,這下子,衣服破廢了,又得去買一身了。剛剛那件運動衫我還挺喜歡的。
然後我轉悠了下,發現警察服挺合身的,順手穿上整套的。
隨後張局長拿出一疊資料,給我,還有一疊照片,邊翻邊說:這些是資料,賢侄你先了解下案件的大概走向。
還有這些都是死者和事發現場的照片。
我接過資料,一目十行迅速瀏覽完,再看看照片,發現死者都是在晚上,攝像頭照不到的情況下發生的。
而且每次發生的夜晚都在23:36-2:05,這個時間段。
之後我對照了幾個事件地點,有三起事件幾乎是在同一時間發生的。卻在不同的地方。
所以警方在下麵特別標注了,凶手犯案,大概在二人至三人以上的團夥作案。
可是我看了下那三個死者的傷口,都是脖子,肚子,大腿,都有一道裂口的整齊刀口。
看起來根本像一個人的手法,因為同時發生,按照科學依據所以隻能判斷為多人作案。
傷口多數在出血致命的部位,更離奇的是,屍體被切開後,血通通被吸食殆盡。
而且還有部分內髒被挖走了,分別是肝和肺,原本可以判斷偷取器官賣賣的犯罪團夥,但是心髒卻完整保留了下來。因為心髒是賣的最高價的。
所以暫時嫌疑被排出,我看完後,決定去一趟案發現場。
張局長就急忙問我:賢侄,可看出哪些不妥之處?
有想法就說,迷信點也沒事,隻要能破案。
張局長的急切我多少能理解,於是安慰他道:“張局長你別太緊張,等另一個精英警察來了,可能他會看出點眉目。”
“不過我有我的調查辦法,所以我想請你們警察局的老陳協助我。”
話出,張局長急忙讓人叫老陳去,等老陳過來後,看見我一身的警服,頓時震驚了:“小子,你什麼時候變成我同事了!?”
我就笑著拍拍他的肩膀:得了,我是你上司請來幫忙的,還有上次林家盜棺的事情,多虧你幫忙。下次我請吃飯感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