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合作原則視角看中國外交部新聞發布會發言人答記者問的語言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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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曉娟 賴安
摘 要: 新聞發布會是各種社會機構組織對外發布信息的重要平台之一,答記者問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這個環節是各個媒體進一步獲取更多信息的有效手段。但並不是每個記者所提的問題都能夠得到滿意的回答,新聞發布會的發言人有時候會故意正麵避開記者的提問,轉而用另一種方式回答問題。本文以中國外交部新聞發布會的答記者問為語言材料,運用Grice的合作原則粗略分析這種頗具特色的語言運用技巧。
關鍵詞: 合作原則 回話含義 答記者問
一、寫作目的
何為新聞發布會,綜合各種研究新聞傳播的文獻,新聞發布會,有時候也稱為記者招待會,是各種社會組織和個人傳播信息的一種方式。信息通過新聞發布會傳播出去,大眾傳媒諸如報紙、電視、網絡等則把這些信息再進一步傳播到廣大人民群眾身邊。
政府機構也常常舉行新聞發布會,由新聞發言人或機構負責人發布、介紹相關信息或表明立場態度。如在我國,我們經常在中央電視第四套看到國務院或其下屬的外交部、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等部門舉行現場直播的新聞發布會,之後通常會有答記者問。
對政府來說,一個健全的新聞發布會製度是保障社會信息公開透明,充分保證公眾知情權,保證社會良好運轉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進行有效公關的一個途徑。
外交部新聞發布會的最大特點就是用詞非常嚴謹,但有時候又讓人覺得發言人的態度模棱兩可或答非所問,或者直接避開記者的提問。外交部關係著一個國家的形象,其發言的內容就像國家外交政策的指示燈或風向標,有時候一句話都可能牽涉國家的利益。那麼,為什麼外交部新聞發布會的語言有著這樣的特點。這是本文要討論的問題。
二、數據收集
本文的語言材料都來自互聯網,特別是中國外交部的官方網站。外交部舉行新聞發布會相對來說比較頻繁,多的時候一天一次,因此語言材料更新比較快。同時互聯網上的資料以圖片、文字、視頻立體地呈現出來,整個信息收集過程相對來說是比較有趣和直觀的。互聯網就是一個最大的語料庫,運用搜索引擎可以收集到任何想要的語言材料。和傳統媒體相比,這是一個最大的優勢。
由於答記者問環節更凸顯交流,更能反映出發言人應對各種問題的隨機應變能力,因此,本文以近段時間外交部新聞發布會上的答記者問為語言材料,對材料進行粗略分類,並運用Grice的合作原則加以分析。
三、合作原則的定義及內容
“合作原則”(cooperative principle)是由美國著名的語言哲學家格賴斯(H.P.Grice)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後期從形式邏輯和自然語言之間的差別出發,提出的人類會話的一條指導原則。簡單來講,合作原則,即在交談中,說話人和聽話人應該存在一種默契,應該堅守著能使談話符合本次交談目標或方向的一個原則。正是因為交談者之間的合作,才能夠使雙方進行連續的有意義的語言交際,使得這個談話可以進行下去。Grice提出的“合作原則”包括四個範疇,每個範疇又包括一些次準則,即:
A.數量的準則(Quantity Maxim)
a.使自己所說的話達到(交談的現實目的)所要求的詳盡程度;
b.不能使自己所說的話比所要求的更詳盡。
簡單來說,就是不要多說也不要少說。
B.質量的準則(Quality Maxim)
a.不要說自己認為是不真實的話;
b.不要說自己缺乏足夠證據的話。
C.關聯準則(Relevant Maxim)
說話要有關聯,要貼切。
D.方式準則(Manner Maxim)
a.避免晦澀的詞語;
b.避免歧義;
c.說話簡明扼要;
d.說話要有條理。
(何兆熊,1989:147-148)
理想的情況是,如果人們在交談中都可以遵循以上這些原則,那麼交談總是能夠順利地完成,人們的分歧和摩擦就會大大減少。假若真的如此,恐怕就沒有語用學的研究了。在現實社會中,人們是不可能都遵守合作原則的。事實上,在交談中,人們常常會違反某條甚至多條合作準則。如果說話人故意違反某一條合作準則,而他又讓聽話人知道他違反了這條準則,那麼聽話人可以從中推導出說話人所要傳遞的一些含蓄的意思(即言外之意)。即說話人通過違反合作原則,產生了會話含義(implicature)。會話含義解釋了聽話人是如何透過說話人話語的表麵含義而理解其言外之意的,由此表達另外一種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