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記性與胸襟(2 / 3)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交通標誌全國是統一的。”,“我們對各類車都處罰過,隻是你沒看見。”……

洪劍總認為交警執法中,必須要用良好的口才去說服教育,讓駕駛員口服心服,這樣處罰才會更有意義,也能有效預防警民糾紛的產生。

警協三人一陣忙碌過後,就糾正處罰了二十多輛車的違法人員。

兩個多小時過去了,這會,違禁車要少些,洪劍見二張在馬路上站久了,精神有所頹廢,注意力也不如剛才這麼集中了,相互交談著什麼,老七不時對著天空伸著懶腰,遠遠看去就就象一隻正在蛻皮的蛤蟆。

張小東也不時用眼光對著在“依維柯”裏的洪劍張望,那熟悉和眼神,洪劍知道他想啥了。

洪劍知道,這兩個“煙哥”,沒事做時就會想抽上一口,在外執勤他是不允許協勤隊員在車內和公眾場合抽煙的,但常默許他們到隱蔽的地方抽一支煙再工作,久了就成了不成文的規定。

洪劍主動下車向二張說:“兩位兄弟,你們上車休息下吧,我下來攔截闖禁車。”

“好,早該讓我們休息了呀,師傅老規矩,五分鍾。”

張老七衝洪劍做了個鬼臉,又神秘地對洪劍笑了笑說到。

等洪劍到了攔車位置,二張便以上廁所為名,到人行道外五十米處,一大樹下,抽煙去了。

洪劍一人站在公路上,不一會,一輛本地號牌的掛車裝滿了貨物向洪劍站的位置駛來,洪劍打著手勢示意該車靠邊停車,駕駛員看了洪劍幾眼,麵無表情,變道靠邊後,沒有停下,而是加速駛離了洪劍。

洪劍心裏清楚地知道,各級領導反複要求若不是遇刑事、嚴重的治安案件、惡性交通事故逃逸外,原則上是不允許民警追車的,他們怕萬一追出情況來會引起負麵輿情,因此許多民警一遇這種情況往往是畏首畏尾,不敢大膽工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少有追上去的。

當然,領導們的當心不是沒有道理,以前曾發生過民警追車時發生過重大的交通事故,比如,老搭檔敦哥在摩托整治辦工作時,一輛無證二輪瘋狂逃竄,一路逆行,逢車超車,一路追去,險象叢生。阿敦曾說,那種情況如在美國他肯定是要開槍的,沒法,這是在中國,隻能按中國的法律去辦。

二輪當然沒跑掉,被阿敦逼翻,二輪駕駛員骨折,阿敦不知寫了好多檢查,接受了好多審查,最後被調出了整治辦。

往事,洪劍沒有細想,一個性情中人,對這種藐視民警指揮,目無交通法的人,他是絕對不會容忍的,想跑絕對沒門。

追出兩公時開外,載貨大車總是跑不過小車的,在路口紅綠燈處,掛車被前麵等候車輛堵住,洪劍跳下警車,對著開車的三十多歲的駕駛員行了一個標準的軍禮道:“同誌,出示你的駕駛證,你違法闖禁,不聽民警指揮,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交警要對你進行處罰。”

“我在什麼地方攔的你,你就將車開回什麼地方。”

洪劍接過掛車駕駛員磨蹭半天拿出的證照,不再理會這名怒氣衝衝,喋喋不休的駕駛員,還有副駕上一直大聲吵鬧著沒有看到交警攔車四十多歲自稱是車主的人,轉身上了“依維柯”,調頭向原地開去。

這名大掛車駕駛員也是頭“強驢”,就將車停在原處,不願回被洪劍攔車處,而是不停地打110報警,說他的證件被民警無端收扣了。

這邊陶光東在出警組帶班,並沒有安排出警的趙富元出警,而是不停地給洪劍打電話叫洪劍到掛車的停車現場。

洪劍警協三人此時正忙得不亦樂乎,被處罰的群眾吵嚷著,洪劍手機開的是靜音,肯定是無法聽到。最後陶光東還是撥通了張老七的電話。

洪劍接過張老七遞過的電話,給陶光東講明了情況,但陶光東還是用命令口氣要求洪劍必須到掛車的停車現場,說是怕被投訴。

頭本來被正處罰的駕駛們吵昏,又對不聽指揮的掛車駕駛員心存氣憤,心想,我這邊這麼忙,你陶光東作為中隊長,帶班領導,派趙富元到現場將車帶過來不就行了嗎?

一個小小中隊長,就擺官架子,也想指手畫腳,當過幾天領導秘書的洪劍,有時有點阿Q精神,自認為本事比好多領導強,在花園大隊除了蔣誌偉和何元虎也的確沒有哪個領導輕易安排得了洪劍。

“陶光東,你少給我說這些,我這邊忙著呢!我不會去的,你轉告那掛車司機,他心裏清楚情況,必須將車開回原處,要投訴,我去解釋,他想怎樣,我奉陪!”

電話那頭,陶光東氣得臉色發紫,沒法,隻得給何元虎打電話彙報了,陶光東中隊長心細,度量也大,他才不願和洪劍多爭吵,就算繼續爭吵,結果也隻有一個字:“輸”,這麼多年的同事,洪劍的脾氣和口才,他何嚐又不了解。

不一會,何元虎果真打來了電話,又是一番苦口婆心的教育,要以群眾的利益為重,不要被投訴之類的話。

“何教不要縱容這種目無法紀的人,民警的指揮都敢不聽,如遇紅綠燈呢?身正不怕影子歪,熱情服務的同也要嚴格執法,這名駕駛員必須將車開回原處,就是局長來了也是一樣。”

洪劍話說到了這份上,電話那頭的何元虎還能說什麼呢?

掛車司機這頭“強驢”最終還是沒有強過洪劍這頭“強驢”,一小時後還是將車開到了“依維柯”麵前,在洪劍麵前還是一臉的怒氣,嘴裏說著沒看見洪劍攔他的車,旁邊一起的坐副駕室男子,扇風點火地質問著洪劍耽誤了他們的時間,肯定要投訴。

洪劍對這種裝腔作勢的人,不知見過了好多,心想本警是嚇大的嗎?你們本已經投訴夠了,該本警處罰和教育你們的時候了。

故意將執法記錄儀從前胸取下,放在車內桌子上正對著二人說:

“第一,我站在你們車的正前方用標準手勢示意駕駛員停車,能說沒看到,要不要我放執法記錄儀給你們看;第二,前邊有禁止駛入標誌,本地車,我看了駕駛證駕駛員也是本地人,我們對外地車,外地人都處罰了這麼多,該不該處罰?第三,我的車是巡邏執法車,按規定必須要有兩個人在一起,剛才我的同事去上廁所去了,我這邊還有這麼多工作要做,駕駛員駕車是從這裏跑的,叫你們回這裏天經地義;第四,駕駛員交通法製意識淡泊,車主沒做好監管工作,我馬上帶你們回隊上去認真操寫一遍《交通安全法》。再給違法駕駛員填處罰書,這是教育與處罰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