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碼的禮數
人際
作者:佚名
我有個學生,畢業了,因為在校報工作過,文筆不錯,我有心把她留在學校。但留校不容易,於是,我聯係“同僚”,積極推薦,終於找到了接收部門。那個部門領導很有魄力,跟著這樣的領導幹,不吃虧,能長進。女生答應了,很高興。但工作後不久,領導發現她並不踏實,還在時刻尋找其他的工作機會。
有一天,我善意地指出她現在存在的問題,希望她先集中精神,好好工作一段時間,她不置可否。一晃一個月、兩個月,放寒假了,大家高高興興準備過年,領導收到女生的電子郵件——辭職。自始至終,女生都沒告訴我她辭職的事兒,我這個舉薦者,心裏不是滋味。
職業的選擇是個人的權利,但在行使個人權利時,不要忽視別人的感受。畢竟,舉薦也是一種付出,被舉薦者,不用感恩戴德,但起碼的禮數該有,至少要先與舉薦者溝通一下。如果沒有,就不是“全麵”的人才。
很多人說現在的孩子“傻”,不懂事,我卻覺得,現在的孩子,有些很精明、很世俗、很玩世不恭、很讓人無奈。
我還有一個學生,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但前提是得如期畢業。對於一個已掛科、補考未及格、隻能等畢業一年後再返校補考的學生而言,那自然是一道越不過去的門檻。這個男生在學校的電視台工作過,他三番五次找到我,求我為他爭取一次補考的機會。看著學生的目光,我總是心太軟,於是找領導特批,理由是這個學生在電視台工作過,表現不錯。
機會就這麼爭取到了。他補考及格,順利拿到畢業證。可是,我再沒有看見過他,沒有接到他報喜的電話,甚至不知他工作麵試過關了沒有,他就這麼無聲無息地從我身邊“消失”。按捺不住,我主動給他打電話,他才告訴我:“過了。”
也許,他怕告訴我,要給我準備禮物?欠人情太大,不知怎麼說謝謝?得手之後,過河拆橋?
其實,為師者,隻想聽他說一聲:“老師,我考試過關了,謝謝您的幫助,我一定好好工作,為母校爭光,也為您爭光。”最後麵這一句,可以不說,再往前一句,也可以不說,再往前一句,還可以不說,再往前一句,還可以不說——至少說一句:老師,我考試過關了!
為人處世,最起碼的禮數要懂。
摘自《南國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