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平山郡,王李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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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穿著剛從李豫身上剝下來的新衣服,心裏好一陣痛快。他邊走嘴裏邊喃喃道:“嗯……不一樣,果然就是不一樣,這有錢人的衣裝就是考究,穿在身上柔柔滑滑,好一番享受啊。”他臉上嬉笑著,兀自將衣服從裏到外又翻來翻去,看個仔細。

待翻到腰帶內側,卻又隱隱覺得好似有塊被繩子綁結的硬物,吊在那裏。他伸出手,順著繩子將硬物摸了出來,仔細一看卻是一塊玉佩。

這塊玉佩圓潤柔和,在月光映襯下竟然隱隱的發出光來。王三見了,又是一樂,心道:“這廝真是小氣,剛才還口口聲聲與我稱什麼兄弟之誼。他媽的,到最後卻也隻給了老子一把破紙扇,若是將這塊潤玉送了老子,何苦老子還要再費周折再去行齷蹉之事。哎……老子傻了,反正都是齷齪之事,不如將這塊玉據為己有,待明日再偷偷拿出當了,也省了麻煩。”

他對玉佩,愛不釋手,又左右翻看了幾次,突然發現玉佩之上,竟然還刻著幾個小字。

王三覺得一陣新奇,將那玉佩高舉,對著月光仔細的辨認著那幾個字,費了好一番眼力,這才讀了出來:“平山郡,王李豫”

他晃了晃腦袋,笑道:“我怎麼說,這小子待我確實如同他親人一般。原來這小子叫‘王李豫’,也真是巧,和我瞎扯的名字隻有一字之差,哎,天意天意啊。”

王三行了一程,又想:“哎,說起來人家待我也不薄,我暗中襲他,又將他捆綁塞在破舊的土地廟中,早已經是行了不義之事。這玉佩看起來如此名貴,卻像是人家家傳之物,我若是再將之取走,卻真是要留千古罵名了。我王三,雖然是潑皮無賴,但畢竟是讀過聖人之書的文人出身,寡嫌廉恥還是懂一些的。說是借,便隻是借。唉……罷了,罷了,就如此吧。待事成之後,再將原物送還於他。”

王三想罷,將玉佩又重新塞回內袋之中。他抬頭又看看月頭,估摸著現在差不多該是戌時辰光。他想著待會兒他要拜訪的那位“財神爺”估計現在早已經吃了晚飯,正摟著老婆兒子賞月呢吧。

他幻想著待會兒要出現的場景,臉上兀自一陣賊笑,待笑罷又心中暗道:“以前做此種勾當,卻是兄弟們搭好台,老子再去唱戲。不想,今日卻是老子要自己搭台自己唱戲。原來以為唱戲最苦,今日一番體驗才知道搭台也不是件容易之事。哎,若不是英雄末路,老子怎麼又會做出此等勾當。待會兒,若是老子唱的真了,希望別把那官爺老子,嚇個屁滾尿流才好。若是將他唬個半死,老子這心裏又要備受良心的譴責了……”

王三想罷,笑罷,又邁步轉過幾個街角,這才停了腳步,站在一座高大的建築麵前。借著月光,他抬首看著,大門上麵掛著一條匾額,上書幾個大字“明鏡高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