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日落,花謝花開。
時間的鍾聲像個持著鞭子的奴隸主,把人類趕進萬神曆7026年,但戰爭依舊是高懸在人們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刃。
此刻,在這片大陸的西南方,萊恩薩斯蒼茫的荒原上,天地渾然一色,炎炎的烈日把地麵上的生物都榨幹了,一種悶熱而苦澀的味道從枯黃的野草裏蒸騰出來,仿佛一切都悶在死神皺巴巴的秋葉披風下。
荒原背後是礦藏極為豐富的山川,大陸上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隻要有礦藏的地方就有愛打洞的小矮人。
更何況這片山川的背後還有小矮人們最愛的寶貝。
“咦!今天的天空怎麼是這個色的?咦!這裏怎麼躺著個人?難道是朗姆酒的作用?一定是的,酒與狂歡之神啊,我敬你……”一個喝的醉醺醺的紅胡子矮人,把朗姆酒舉過頭頂。
“是啊,這天空像……像揉皺的草紙,哈哈……”另一個躺在山坡上的人回答,他滿頭亂糟糟的棕色卷發,呆滯地看著天空,像在沉思什麼。
“咦!原來這裏真的有個人,”矮人拍了拍腦袋,大笑起來,“哈哈……把天空比喻成草紙……哈哈,”他也抬起迷離的眼神再看了眼天空,笑的更歡暢,“哈哈……還是被你這個流浪漢用過的草紙,哈哈……流浪漢!來,幹一杯,然後跟我到地下尋找夢想吧,夢想啊,她的顏色可是金黃色的!”
幾百年來,頑強的矮人們已經把萊恩薩斯的地脈攪得一團糟。當然,他們偶爾也會從礦底出來透透氣,脾氣暴躁的矮人們一旦灰頭灰臉地從地下鑽出來,毫無疑問,就意味著新一輪的圈地戰爭。
就像流浪者們抱怨的那樣:“那不是小矮人!那是勤勞的小蜜蜂!萊恩薩斯就是他們的蜂房,整天沒日沒夜在裏麵敲啊搬啊,敲完了石頭,就出來搬人的腦袋!”
今天,矮人們又從地底下站到了荒原上。和他們對峙的是君諾聯盟的一個邊陲小城的守備軍。
“將軍,聽說人族都很狡猾?”一個剛成年的小矮人敲著自己的腦袋問。
“是的,從賽歐大陸的曆史看,人族雖然在體力、鬥氣、魔法和壽命上都不占優勢,但現在卻占領了最大片的土地,原因就是他們非常狡猾而且富有野心。”
“哦,那我們可要小心了,雖然他們來主動獻祭,酒與狂歡之神也很偉大,但陰險的人類肯定在背後打什麼鬼主意。”
荒原,在暑氣炙烤中一跳一跳,像極了將死之人倦怠的眼皮。
突然,一隻巨大而迅猛的獅鷲劃破天際,在死神的披風裏留下了一道黑色的溝壑,緊接著又來一大群獅鷲衝出天際線,一道道殘影,像一把把利箭穿梭在矮人們的視線中。
“獅鷲大隊!”
矮人指揮官有點不敢相信,高傲的獅鷲戰隊竟然會參加這樣的戰鬥。
一眼望去,每一隻獅鷲上都馱著個威風凜凜的小矮人,而每個矮人的背後都插著一麵印有鐵錘和酒桶的小旗子,獵獵作響,殺氣騰騰!
“喔!鐵錘氏的勇敢騎士們!”
“哈哈!有他們在,還不把人類的小腦袋敲回娘胎裏。”
“快!再搬上二十桶朗姆酒,我看他們是來討酒喝的,可憐的獅鷲啊,會被這些酒桶壓垮的。”
地上的矮人們已經開始狂歡起來,絲毫沒有把人類戰隊放在眼裏,那些傻不拉幾的長槍兵根本無法阻擋獅鷲騎士來自空中的攻擊。
獅鷲的強大風壓讓荒原上塵土飛揚,但矮人們還是眯著眼睛舉起了一杯杯朗姆酒,在一片熱烈的歡呼聲中將自己長到肚臍眼的大胡子澆濕了一遍又一遍。
就像所有其他種族調侃矮人族的那樣:那幫小矮人,十天不吃飯,照樣能打仗,可一天不喝酒,就會狂躁的拔光自己的胡子。
朋友,如果哪天你見到一個沒有胡子的矮人,請給他酒喝吧。
在這片遼闊而神秘的賽歐大陸,存在著無數個奇異的部落和種族,每個部落都有自己信仰的神和法則,每個神都需要大量的獻祭,每個法則都需要無數的支持者。
而萊恩薩斯對於愛好挖礦和朗姆酒的矮人們來說無疑就是天堂,除了怎麼挖也挖不完的礦藏外,在被酒與狂歡之神眷顧的森林裏還有一個叫做酒神湖的地方,那裏麵可是有怎麼舀也舀不盡的朗姆酒,或者用矮人們的話說:這裏是他們夢想的國度!
戰鬥前,矮人們隻要喝上幾口朗姆酒,他們就會立刻變得比半獸人還凶猛,比食人魔還殘暴,比狂暴熊還好戰。半獸人是小矮人的天敵,食人魔是矮人們最討厭的種族,狂暴熊可是這裏的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