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他的手指會這麼厲害?動動手指,自己就不知道怎麼死的。林浩張狂地笑著,挑釁說:“這麼厲害啊?那讓我看看你的手指是有多神奇?”
這無非是一個比喻,也是一種威脅。在林浩眼裏居然就變成搞笑的名詞。蘭楓的臉色變得更加難看了,他氣的都要說不出話來了,頗有一種秀才遇到兵的感覺。
他可沒有太多的時間可以去思考,林浩走到了他麵前,裝模作樣地說:“你的手指這麼厲害,我好怕怕啊!那我是不是要考慮在你手指還沒發威的時候就將你手指給廢了啊?”
“你想幹…幹…幹什麼?”蘭楓驚恐地望著林浩吐詞不清地說,他怎麼可能不害怕?他可是含著金鑰匙出生的,一輩子都沒怎麼受過傷。即使是受了一點小風寒,都能急的全家幾十人忙碌好幾天。
可惜的是害怕總是不能解決任何的問題,林浩如疾風般的抓住了蘭楓的雙手,一道銀光閃過,蘭楓的十個手指頭全部掉落在了地上,十指連心,有多痛?隻有蘭楓知道,反正他已經暈了過去。
周圍看到這一幕的人驚得尖叫了起來,但是卻沒有任何一個人上來管,甚至還有人在暗中鼓掌。蘭楓的小跟班看到這一幕,也白眼一翻就暈了過去。
這兩個家夥是林浩人中見過的人裏麵,最沒用的兩個,他在蘭楓的衣服上擦拭了一下匕首上帶著的血色,不屑地切了一聲,喃喃自語說:“還說手指厲害呢!我看整個人加起來也是兩個廢物。”
麻煩解決的非常順利,心情雖然也稍微的受到了一些影響,但還不算太壞,他走進店內,愉快地幫唐思思挑起了衣服。
其實他所謂的挑衣服就是不管唐思思穿什麼,他都說好,反正唐思思是不信他的話了。要是林浩知道唐思思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的評價,肯定會覺得特別的冤枉,他說的每一個好字可都是沒有敷衍的。
逛了一家,接著下家。唐思思也真是挺醉的,還在街邊找了一個幫人拉行李的腳夫,跟著自己,專門給她提買的東西,這自然是建立在林浩懶的基礎上。
就這樣,沒人去搭理地上的兩人,直到逛到了天黑,唐思思也差不多累了,才朝酒店方向走去。經過蘭楓原來躺的位置,發現蘭楓和他的小跟班都不見了,林浩冷哼了一聲,救了蘭楓的人,簡直就是天下女人的公敵。
忽然從旁邊的車上走下來了一個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手裏拿著公文包帶著眼鏡,他畢恭畢敬地給兩人鞠了一躬說:“兩位請留步,我們老爺想請兩位見個麵。”
“你們老爺誰啊?”林浩一點也不客氣地說,他擋在了唐思思的前麵,他感覺眼前的這個中年男人肯定練過,連走路都和普通人不一樣。
男子卻也不介意,他遞上了兩張名片說:“我們老爺是乾市曾經的首富,蘭鄧先生。”
一個前首富而已,居然還拿出來丟人現眼,林浩不屑地將名片扔在了地上。這小子肯定是給自己的兒子報仇來了,其實林浩不知道的是,蘭鄧要不是因為那沒出息的兒子,還是穩穩的乾市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