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被錢難倒(2 / 2)

……

“渣男,這種人真該死!”

“可以理解,畢竟冰麵那麼危險,萬一救人時候冰層破了怎麼辦?”

“樓上眼瞎,零下20多度,東北的湖麵上都能跑小汽車,沒看到冰層半米多厚嗎?女孩兒是恰好掉進了捕魚人打的冰洞,周圍的冰層結實著呢!”

“女孩眼瞎,選了這種人當男友,就算沒死,嫁給這種人有什麼幸福。”

“渣男該抓去坐牢,冰凍是誰鑿的,也不知道弄個警示標誌。”

“求渣男聯係方式,每天99+條問候送上。問他什麼時候死?問他做沒做噩夢?”

……

吳耀旺將整件事情曝光後,收到了張傑的警告。

“你在微博裏發的謠言,已經嚴重影響到我的私人生活,再不刪除小心我對你進行起訴,電腦的事還沒找你算賬呢,你就等著賠錢吧。”

“起訴?請隨便起訴!但該小心的是你,你應該慶幸你跑得快,那天沒在寢,否則醫院裏的床鋪,定會有你一張。”

微博被快速轉發,參與聲討的人越來越多,張傑的種種劣跡也被統統人肉。高考後逛夜總會,初中的時候強奸未遂,家裏很有錢,父母離異,他爹包二奶等等。

張傑把所有的及時通訊都關了,將原先的手機號也注銷掉,辦理了新號,即便這樣,每天還有十幾個電話騷擾。

事情發生後,就沒見過張傑,所以妖靈吸收不到他的怨氣值。

盡管如此,吳耀旺也知道他究竟有多麼怨恨。每天站在道德譴責麵,能好受?

張傑以吳耀旺散布謠言攻擊人身為理由對他進行起訴,然並卵,沒成功。隻能退求其次,以吳耀旺故意損害他人財產為名,把他告上警所。

這沒什麼好說的,當時老汙怒砸電腦,很多人都知道。

警察最終隻判定民事責任,兩萬多的電腦,照價賠嚐。

在他們看來,能用錢解決的事,都不算事。

賠償電腦,兩萬多塊,不算大事,但對沒錢的吳耀旺來說,卻是大事。

張傑也正是吃中他沒錢賠償,便以此要挾,讓他刪掉微博。

“考慮的怎麼樣了,是刪微博,還是陪錢?如果你肯把微博刪了,我就不再追究電腦的事。”

“你妄想!錢我賠你,但微博我一定不會刪的。”

吳耀旺憤怒的掛斷電話,狠狠的吐了口吐沫。

缺錢,兩萬塊呢,吳耀旺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向家裏要。

但想到爸媽肯定不會因此而給他兩萬塊錢,知道事情的原委後反而可能會勸他刪微博,他就放棄了。

畢竟家裏不富裕,兩萬塊對他的家庭來說已經很多了。

爸媽不會拿來給他賭氣,他也不想編個理由騙父母。

“微博肯定不能刪,我要在沒能力對他動手前,讓他時刻遭受著道德的譴責,謬論的壓力。一旦種子發芽,讓我獲得了超能力,他的死期便到了。”

“唉!想我堂堂得了金手指,注定要成為主角的男人,竟然會被兩萬塊錢難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