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立交橋下的橋洞中,就是李豐安身的地方,我很是無語,但也無奈。好在裏麵有棉被,我和李豐躺在其中,身上蓋著棉被比在寒風刺骨的大街上暖和太多太多。
一夜無語,第二天在車流聲的吵鬧中醒來,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行裝準備離開卻被李豐攔下:“兄弟,你著急個啥?吃過午飯在走唄!”
“不了,我不想在被別人提著刀追趕。”我帶著一些諷刺道。
李豐有些不好意思:“嘿嘿,人在江湖飄,那有不挨刀,要想在城市立足,什麼事都會做一些。”
“好吧!你繼續你的江湖飄,我們道不同不相為謀,我還有重要的事要辦,就不陪你了。”說完我就要離開。
忽然吹過一陣冷風,裏麵參夾著狐妖的氣息,我心中一激動,狐妖也留在這城市中,改變主意:“好啊!我願意跟著豐哥飄江湖。”
見我忽然改變主意不走了,李豐一陣欣喜,拉著我說道:“走走走,哥帶你裝逼帶你飛,帶你衝進垃圾堆。”
跟著李豐不再混吃混喝,改為丐幫行乞,一手拿著一個破碗,一手拿著一根竹竿,遇見包子饅頭店就上:“老板,可憐可憐我,給點吃的吧!好人會有好報的。”
有些店家見到我的穿著會可憐我,遞給我一個或兩個包子、饅頭。有的則是一臉的厭惡,還沒走近就被趕:“給我滾遠一點,不要影響我的生意。好手好腳的,年紀輕輕的怎麼成為一個小乞丐,我呸。”
不是我願意當乞丐,而是這冬天找不到事做,我不可能等著餓死吧!還有重要的事等著我去做,狐妖可是已經進到城裏。
每天我要到吃的東西總是比李豐的多,不是李豐不盡力,而是拉不下臉,總是感覺乞討要矮人一截,讓人瞧不起,但總比去偷去搶去混吃混喝好吧!一不擾亂社會之安全,二不犯法。
就這樣一邊要飯,一邊尋找著狐妖,每次感覺到狐妖的存在,但等追過去又消失在另一邊,好像在和我捉迷藏一樣,當感應到在西城,等去到西城時氣息又從東城傳來,就是不離開這座城市,也給我留下的機會,畢竟張老頭讓我進入第一個城市後就留下不要在走了。
慢慢的我也習慣了,白天一邊乞討一邊尋狐妖,夜裏回到橋洞休息。時間在不知不覺中消失,慢慢的冬去春回,冰雪融化,小草發出嫩芽,隔河觀柳。
一日跟著李豐一起行討,想看看他是如何要的,當見過一次後,我差一點沒吐血。
李豐盡是進的是酒店,一進去張口就是:“老板啊!可憐可憐我,我三天沒吃肉,兩天沒喝酒了,賞點唄!”
結果被當成神經病給轟了出來,人家老板沒打他算對得起他的了。但也有老板為人心善,還真給了他一些零錢,這樣的酒店生意很是紅火。
萬物複蘇的季節,很多工地開始動工,我知道在這樣乞討下去最終會成為一個真正的乞丐而失去拚搏的意誌,那這一生就真的完了,所以我決定跟著李豐一起去工地上搬磚,這一去出了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