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1月27日),《寧夏日報》刊文《“變臉藥品”背後的價格名堂》,以確鑿的材料,揭露銀川市場上“一藥多名”,價格差價甚大的情況。同一種藥,劑型上稍作改動,換個包裝,“變臉”成“新藥”,價格飆升,既逃脫了國家的藥品降價政策的約束,又借機撈一把,“一箭雙雕”。這就是某些藥的生產商、經銷商應對監管的手段。
這個問題,由來已久。群眾心中的疑團,也生成很久:“變臉”,自己想變就能變嗎?一種藥,換新劑型、包裝,難道可以不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成堆“變臉”,是誰批的?今年2月8日《中國青年報》的一條消息消除了“不確定性”:原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注冊司司長、醫療器械司司長均涉嫌經濟犯罪,被刑拘;僅2004年,通過藥品注冊批準的10009種新藥中,絕大部分是對劑量、給藥途徑,或用法變更而弄出的“新藥”。“年批萬種新藥”,據說是個“世界紀錄”。給藥“變臉”的元凶被抓起來了,筆者高興得寫了一篇短文,叫《大快人心》。出乎意料的是,“變臉”藥還是那麼多,這又是怎麼回事?筆者會吃藥,不懂製藥、批藥,請管理部門給老百姓一個明確的“釋疑”,如何?
也許有人會說:現在是市場經濟了,對人家藥廠的市場行為,也不好過多幹預。不錯,現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廠商的順應市場的行為,有其內在的規律,讓市場之“手”來調劑生產、流通,無疑是個進步,但是,世界任何地方的市場之“手”,都是受法治之“手”監管的;市場行為脫離市場監管,就可能給社會造成危害,給生產帶來破壞。藥要“變臉”,並由此漲價,總得有個理由吧,監管之“手”,斟酌一下,有的可以不批,有的可以緩批,情況就會好轉。我們期待出現科學的新藥審批、生產、流通的環節,帶給群眾比較透明的、公正的新藥選購市場。
這不是奢望,藥品“變臉”不是絕症。
200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