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美國藝電(ea),可能有的人不太熟悉。
可說起暴雪,或者說動視暴雪,這家遊戲公司可就大大有名了。
——畢竟,坑爹的阿爾薩斯可是影響了一代人的。
而作為能夠在遊戲界中跟動視暴雪五五開的存在,ea這家公司其實也不容小覷。
別的不說,創造了《紅警》係列,赫赫有名的西木頭(westwood)工作室,最終就是被ea收購後解散的。
在這方麵,ea其實是有著非常不好的記錄的——
這家公司總喜歡收購一些有名氣的遊戲工作室,然後又在不久之後,因為各種原因將其解散。
雖然用的理由一般都比較冠冕堂皇,但是不是有借機消滅對手,並將其徹底吞並的盤算,就沒有人知道了。
不過,對夏洛特來說,這些其實都不是什麼問題。
畢竟,作為版權的賣出方,麵對遊戲公司時,他是可以穩坐釣魚台的。
他所需要關心的,隻是ea方麵的開發實力如何,以及願意出多少錢的問題而已。
——好在,作為知名的老牌遊戲公司,ea在開發能力方麵,還是比較可靠的。
至於錢嘛——
“ea方麵對版權的出價倒也不算太低,但350萬美元一次性買斷這點——”
“少了點!”
夏洛特直截了當地道,
“即使隻限於一部遊戲作品,這個價錢也並不算很高。何況,他們想要的,應該是幾年內,整個版權在遊戲方麵的開發使用權吧?”
“是的。”
艾麗克西斯點了點頭,
“ea方麵其實是想繞過我們,直接和羅琳達成協議的。不過因為我們之前已經和羅琳有過協定,所以羅琳並沒有答應,而是直接轉告了我。”
早在籌備《哈利波特與魔法石》之前,夏洛特就跟j·k·羅琳簽訂過補充協議——與原著的版權不同,改編電影再次衍生的周邊版權,已經並不屬於羅琳了。
她雖然能夠從這些版權的授權中獲取分成利潤,但這部分版權的管理,卻已經被收到了幽靈黨工作室的名下。
——羅琳會答應這個協議,一方麵是因為目前慣例確實如此。另一方麵,也是因為她本人目前的經濟實力還不太足,沒法雇傭幫忙管理版權的專業人士。
這種情況下,交給給幽靈黨工作室運作,未嚐不是一個辦法。
——起碼能減少很多問題。
就拿這次ea的事情來說吧——
ea這次的舉動,其實是有打擦邊球蹭熱度的嫌疑的。
的確,與電影和電視動畫不同,《哈利波特》係列的小說版權是完全屬於羅琳的。
如果羅琳以小說的名義授權遊戲,也不是不可以。
但ea在這個時候找上門來,又怎麼可能隻是為了單純小說版權的授權!?
他們明顯就是想蹭《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電影的熱度!
如果遊戲的發行能夠與電影上映同步的話,那更是能節省大量的宣傳成本,進而將利益最大化。
——後世常見的影遊聯動模式,不就是這個樣子嘛!
夏洛特可以想象,一旦羅琳答應授權,ea方麵必然會大量“借鑒”《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的電視動畫與以後上映的電影中的人物和場景設計……
而一旦幽靈黨工作室發起版權訴訟的話,對方又八成會以已經獲得了原作者授權為理由進行對抗……
要知道,版權官司一向是司法界的難題,隻要雙方各執一詞,又都有借口,往往就會曠日持久。
所以,80%以上的版權官司,都是以庭外和解而告終的。
這並非是分出了對錯,而純粹是雙方都被拖得受不了了,不得不達成妥協而已。
好在,因為提前和原作者羅琳達成了協議,這次ea方麵的小動作沒有湊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