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年初秋的這一天,對陳子濤來說,是個終生難忘的時間,他所在的青浦鄉發生了全省建國以來最大規模的民間械鬥事件,李村和劉家莊兩個村因為一口小水塘引發的流血衝突,雙方有一千七百餘人參與,共造成十七位村民死亡,一百零三位村民負傷,負傷的村民裏有二十六位村民因械鬥致殘。
紀律嚴明,法律無情,在事後對李村和劉家莊兩村的處理中,共有三十三名黨員受到黨紀處分,其中十二名黨員被開除黨籍,兩個村的近二十名村全部被撤,在刑事處罰方麵,共有三十一位村民被判刑,刑期從兩年到十五年不等,另有六十三位村民被治安拘留,一百七十多位村民被強製召入法製學習班學習
省地縣三級工作組五十餘人,在青浦鄉整整待了一個秋天,青浦鄉的兩套班子被變了個翻天覆地。
鄉黨委書記陳子濤,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留黨察看一年。
鄉黨委副書記兼鄉長巴德富,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留黨察看一年。
鄉黨委副書記兼鄉武裝部長梁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大過一次。
鄉黨委委員兼副鄉長譚文彬,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留黨察看一年。
鄉黨委委員兼副鄉長李國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大過一次。
鄉黨委委員方興福,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留黨察看一年。
鄉黨委委員兼鄉婦聯主任張佳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大過一次。
隻有梁宏、李國明和張佳瑤留在了青浦鄉。
梁宏負責全鄉的治安工作,本來他的責任應該最大,但出事那天他不在鄉裏,而且出事前兩平他就出差了,這就讓他的責任減輕了三分之一,而在事後的追責中,陳子濤知道自己難逃一劫,就暗中運作一番,又幫梁宏減去了三分之一的責任,保護梁宏就至少能保留他的影響,陳子濤垂死掙紮地下了一步好棋。
李國明所背的處分有點冤了,純屬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他分管全鄉工業,而且幾個鄉辦工廠搞得欣欣向榮蒸蒸日上,李村和劉家莊兩村械鬥事件與他一點關係都沒有,之所以受到處分,與他和陳子濤的關係有關,本來還要把他調離青浦鄉,是陳子濤幫忙才讓他留了下來。
張佳瑤與李國明一樣,都為陳子濤說話,被認定是陳子濤的人,但她也與李村和劉家莊兩村械鬥事件扯不上關係,所以背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行政記大過一次,後來要被調離青浦鄉時,縣委統戰部長喬豔蘭和區委書記林丹英出麵力保,她才得以留在青浦鄉繼續工作。
最倒黴的當屬方興福,調到青浦鄉工作未滿一個月,負責李村和劉家莊兩村所在的東南片也就二十多天,屁股還沒坐熱,情況尚未摸清,也沒人提醒他關於李村和劉家莊兩村的百年積怨,不久前還是個下崗工人,以工代幹後,是縣委組織部的郭月紅特地把他調到青浦鄉去,偏偏又是自己主動要求負責東南片的工作,你說他倒黴不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