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曉曉頓時有些鬱悶起來,沒錯,她的確是沒想跟沈易吃飯,可是,你也不能這樣子啊,立刻就將我拋之腦後了,真是氣死人了。
“咦,你的呼吸怎麼忽然間急促起來了?嗯,這樣子胸部要好看許多了。”沈易仿佛發現了一個新大陸一樣,猛盯著孫曉曉看。
那眼神,說不出的露骨,孫曉曉覺得,在沈易的眼裏,自己似乎不著寸縷一般,這種感覺實在太不美妙了。孫曉曉趕緊快走了兩步:“好了,抓緊上車吧,你方姐姐的獅子頭在等著你呢。”
還是方姐姐吸引力比較大,沈易立刻就轉移開了自己的視線,眉開眼笑起來:“說的沒錯,方姐姐的獅子頭做的太好吃了,百吃不厭。你抓緊一點,不要耽誤我回去吃獅子頭。”
見異思遷,不對。有了新人忘舊人,更不對。孫曉曉都不知道該怎麼形容沈易了,這個家夥,真的是討厭死了。哼,我才不會加入他那狗屁後宮了,這情商也太低了一點吧,知道不知道女孩子是怎麼想的啊,氣人,實在太氣人了。孫曉曉對沈易現在隻記得方姐姐的獅子頭很是不滿,因此,一騎絕塵在前麵走著,將沈易遠遠甩在了身後。
走著,孫曉曉忽然發現有些不對勁了,前麵一個人正在跟別人吵架,這個人怎麼這麼眼熟呢,跟沈易長得一模一樣啊。不對,沈易不是被自己甩在了身後麼,怎麼會竄到自己前麵去了?孫曉曉下意識的朝後麵看了一眼,卻沒有沈易的身影。她這才確信無疑,這個人就是沈易了。這個家夥,怎麼又惹事了?
“你是一個小偷。”一個人拉住沈易的衣袖不放說道,拉住沈易的人是一個穿著皮夾克的小青年。
沈易眼睛翻到了天上:“白癡,你說誰是小偷啊,我怎麼是小偷了。”
“我看到你偷的。”皮夾克一臉的正氣凜然,“現在社會啊,人的素質真是越來越低了,小偷都敢光明正大了,被活捉了還不承認,大家說這種人該不該打?”
人在江湖走,總會遇小偷。如果評選最不歡迎的職業的話,小偷肯定會名列榜首。基本上隻要是個人,就被小偷給偷過。因此,大家對小偷的憎恨是很強烈的。此刻聽到了這個人的話,立刻騷動了起來。
“打死他,小偷最可恨了。上次去我家偷東西也就算了,居然還把我的避孕套戳了一個洞,導致我後來不得不娶那個黃臉婆,我恨死小偷了。”
“是啊,小偷最可恨了,那麼多有錢人不偷,總是光顧我們這些窮哈哈,簡直就是變態啊。”
“把他送警察局去,讓他在裏麵蹲個十年八年的,做什麼不好,偏要做小偷。這是我們人類的恥辱。”
聽到人群激憤起來,皮夾克臉上露出了一絲陰險的笑容,聽說這個家夥很能打,可是,能打有屁用啊,現在是法製社會,動腦子比動手可是要強太多了。你看,這個土包子現在就被自己給揪住了。他肯定很鬱悶,但是卻無可奈何,這一下,自己賽諸葛的名號肯定坐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