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誕第二十三(1 / 3)

1.陳留阮籍、譙國嵇康、河內山濤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亞之。預此契者,沛國劉伶、陳留阮鹹、河內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於竹林之下,肆意酣暢,故世謂“竹林七賢”。

2.阮籍遭母喪,在晉文王坐進酒肉。司隸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喪顯於公坐飲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風教。”文王曰:“嗣宗毀頓如此,君不能共憂之,何謂?且有疾而飲酒食肉,固喪禮也!”籍飲啖不輟,神色自若。

3.劉伶病酒,渴甚,從婦求酒。婦捐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飲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當祝鬼神自誓斷之耳!便可具酒肉。”婦曰:“敬聞命。”供酒肉於神前,請伶祝示。伶跪而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鬥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便引酒進肉,隗然已醉矣。

4.劉公容與人飲酒,雜穢非類。人或譏之,答曰:“勝公容者,不可不與飲;不如公容者,亦不可不與飲;是公容輩者,又不可不與飲。”故終日共飲而醉。

5.步兵校尉缺,廚中有貯酒數百斛,阮籍乃求為步兵校尉。

6.劉伶恒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人見譏之,伶曰:“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衣,諸君何為入我中!”

7.阮籍嫂嚐回家,籍見與別。或譏之,籍曰:“禮豈為我輩設也?”

8.阮公臨家婦,有美色,當壚酤酒。阮與王安豐常從婦飲酒。阮醉,便眠其婦側。夫始殊疑之,伺察,終無他意。

9.阮籍當葬母,蒸一肥豚,飲酒二鬥,然後臨訣,直言:“窮矣!”都得一號,因吐血,廢頓良久。

10.阮仲容、步兵居道南,諸阮居道北。北阮皆富,南阮貧。七月七日,北阮盛曬衣,皆紗羅錦綺。仲容以竿掛大布犢鼻於中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複爾耳。”

11.阮步兵喪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發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於地,哭,吊唁畢便去。或問裴:“凡吊,主人哭,客乃為禮。阮既不哭,君何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禮製。我輩俗中人,故以儀軌自居。”時人歎為兩得其中。

12.諸阮皆能飲酒,仲容至宗人間共集,不複用常杯斟酌,以大甕盛酒,圍坐,相向大酌。時有群豬來飲,直接去上,便共飲之。

13.阮渾長成,風氣韻度似父,亦欲作達。步兵曰:“仲容已預之,卿不得複爾。”

14.裴成公婦,王戎女。王戎晨往裴許,不通徑前。裴從床南下,女從北下,相對作賓主,了無異色。

15.阮仲容先幸姑家鮮卑婢。及居母喪,姑當遠移,初雲當留婢,既發,定將去。仲容借客驢,著重服自追之,累騎而返,曰:“人種不可失!”即遙集母也。

16.任愷既失權勢,不複自檢括。或謂和嶠曰:“卿何以坐視元裒敗而不救?”和曰:“元裒如北夏門,拉扌羅自欲壞,非一木所能支。”

17.劉道真少時,常魚草澤,善歌嘯,聞者莫不留連。有一老嫗,識其非常人,甚樂其歌嘯,乃殺豚進之,了不謝。嫗見不飽又進一豚。食半餘半,乃還之。後為吏部郎,嫗兒為小令史,道真超用之,不知所由,問母,母告之,於是齎牛酒詣道真。道真曰:“去,去!無可複用相報。”

18.阮宣子常步行,以百錢掛杖頭,至酒店,便獨酣暢。雖當世貴盛,不肯詣也。

19.山季倫為荊州,時出酣暢。人為之歌曰:“山公時一醉,徑造高陽池,日莫倒載歸,酩酊無所知。複能乘駿馬,倒著白接籬,舉手問葛強,何如並州兒?”高陽池在襄陽。強是其愛將,並州人也。

20.張季鷹縱任不拘,時人號為“江東步兵”。或謂之曰:“卿乃可縱適一時,獨不為身後名邪?”答曰:“使我有身後名,不如即時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