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辦案(2 / 2)

“嗯……”

吳放歌這次回來時一門心思的想去五局,畢竟那裏熟門熟路,當警察可不是他的願望,如果我要是順著案子說,這一來把老頭說高興了硬要留我當警察就麻煩了,而且又有點草菅人命的意味,倒不如我反過來說,把老頭弄生氣一點,警察的事就算了啦,而且不管成功不成功,我也算盡力了,草菅人命的事,讓別人去做吧。

主意打定,人也一下子輕鬆了起來,吳放歌滿懷信心地看起了案子,做著筆錄,就像個律師一樣地找著案卷裏的漏洞。

有事情做的時候,時間就過的比較快,不知不覺就過了中午12點,孫紅兵又叫進一個小警察來吩咐了幾句,不多時,那個小警察就打來了兩飯盒熱氣騰騰的飯菜來,孫紅兵熱情地打著招呼說:“小吳呀,先別幹了,吃飯吃飯,我們食堂的飯菜還是不錯的。”

他這麼一說,吳放歌還真覺得餓了,道了謝,伸手就要去拿其中一個飯盒,卻被孫紅兵一把先搶了過去,說:“這是我的,你的是那盒。”看著他臉上的笑容,居然有幾分老頑童。

吳放歌當然不能跟長輩,跟領導搶飯盒,隻得拿了剩下的一盒,打開一看,菜是胡蘿卜燒排骨;再看孫紅兵飯盒裏的菜是白油豆腐;根據前世的記憶,這個孫紅兵雖說當了好幾年的公安局副局長,但生活卻清貧的很,至死兩個兒子和妻子都沒有正式工作,家裏最貴重的家具不過是一台14寸的彩色電視機。和很多英雄一樣,他也是死後風光的,生前是沒占一點公家的便宜,這飯菜恐怕也是他自己出飯票買的,給吳放歌買的燒排骨,他自己卻隻吃白油豆腐。

想著,吳放歌不禁有些心酸,怎麼天下的好人都不長命呢?

孫紅兵見吳放歌不吃飯,就笑著說:“小吳,怎麼不吃啊,是不是不合胃口?”

吳放歌說:“咱倆的菜不一樣,你怎麼吃排骨?”

孫紅兵笑著,滿不在乎地說:“我呀,胃不好,你不一樣,年輕人,多吃肉,長勁兒,嗬嗬。”

吳放歌背過臉,他那不爭氣的鼻子又開始發酸了,他甚至在想:如果自己能鼓動孫紅兵近段時間去做全麵體檢,那孫紅兵是否能多活幾年呢?

飯後繼續看案子,孫紅兵雖說和藹,可是一提起工作那是半點馬虎眼也打不得,雖說吳放歌這次純粹是被抓丁,可也不敢在工作上偷懶。這一忙和,一下午又過去了,吳放歌緊趕慢趕的把案子看完,把筆錄也做完了,不為別的,又快到吃晚飯時間了,吳放歌可不想讓孫紅兵在用原本就緊巴巴的飯票裏拿出幾張來請他吃胡蘿卜燒排骨了。

不過把案子看完了,還不能立刻走,至少也得等孫紅兵檢查驗收了才行,畢竟自己練個編外人員都還算不上呢。

孫紅兵戴上老花鏡開始看閱卷筆錄,吳放歌緊張地坐在沙發上等著,雖說讓老頭生氣時他的本意,可這老頭生氣起來據說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呢。

想著,果然來了,孫紅兵抬起眼睛,嚴肅地對吳放歌說:“你怎麼把案件性質都改了?這麼一來,整個案子可就得打回去重做了,現在可是嚴打,一切案件都要求快偵快結,我們可沒有多少時間。”

吳放歌趕緊站起來,真要說話,孫紅兵把手往下一壓說:“坐下說坐下說。”

吳放歌咽了一口唾沫,感覺嗓子有點疼,真是奇怪了,原以為自己多出二十年機關生活經驗來,不會再怕誰了,怎麼就對這個老頭發起怵來?難道是因為覺得他已經是個死人了?想著,越發覺得喉嚨幹,又端起冷茶來喝了幾口。孫紅兵又說:“暖瓶裏,有熱水,冬天家,喝熱的。”

吳放歌笑了笑,清清嗓子說:“我覺得吧,個人意見哈……這個案子被告人的在主觀故意上,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意願,他隻是想打被害人幾棒子為母親出出氣,作為凶器的棍棒也是從道旁順手撿起來的。詳細的證詞我筆錄上有記錄,具體的大約是在案卷的34、35頁,和62到67頁……”

吳放歌一邊說,孫紅兵就跟著翻看,隨後就沒再問什麼,而是仔細地看他的閱卷筆錄,從頭到尾先是瀏覽似地看,然後又好像是在摘查重點,就這麼過去了半個多小時,然後才把案卷合上,在上麵重重地拍了一掌,生氣地說:“搞的什麼名堂!”

吳放歌的目的達到了。

(特別聲明:這幾章節中出現的那個廉潔奉公的公安局副局長孫紅兵,其原型人物確有其人,在十七年前因癌症去世,他是作者十三鎖敬佩的為數不多不多的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