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好了大政方針,吳放歌就放開了手讓阿梅全權處理這件事,他自己作出一副和這事沒多大關係的樣子,該上班上班,該吃飯吃飯,當然了,單位上也會經常來找他幫著協調收購的事,他倒也盡力,隻是對事情的進展成效不大,這一點倒是沒有什麼人怪他,連政治處秦主任都說:“收購人家的產業,還讓人家自己幫著討價還價,實在是有點欺負人。”
吳放歌雖然沒有對此表態,但是也深知,現在單位裏的同事對這件事的態度在有著‘打土豪分浮財’心態的同時,對自己也還是有這一點同情的。同時這件事情還帶來了大家意想不到的後果--那就是從那之後,單位裏的人若是做點生意啥的,個個都搞的跟特工一樣隱秘,生怕一不留神又被單位收了去。其實這個時段大家都以掙錢為榮,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點生意在外麵,兔死狐悲物傷其類,這點同情心大家還是有的。
由於吳放歌擔心夜長夢多,事實上已經有了不好的征兆--公安局的周國江一次再和他吃飯的時候,很很隱晦地提到了:最近別太狂了,有運動。所以他又放了一下口子,阿梅雖然舍不得,但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幾經周折,喊價一百萬的生意,四十五萬就賣了出去。於是原本的一個無名產業立刻就被掛上了‘新奇樂娛樂中心的’的牌子。
四十五萬拿到了手,按照先前的約定,每人十五萬大家平分了。吳放歌前手分分了錢,後手悄悄地全給了小蟑螂,並說:“雖然離七位數還差得遠,可總算也是給你一個交待了。別讓阿梅知道這件事。”
結果小蟑螂拿了錢嗤嗤直笑說:“你們都是活雷鋒,拿我當貧困戶扶貧呐。”
又一問才知道,原來阿梅分了錢後,也拿了五萬給小蟑螂,隻是大家都知道產業要賣回本錢來,才沒敢多給,畢竟是結了婚的人,做事不似未婚時代那麼爽快了。可不管怎麼說,這下也算是給這次的合夥生意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了。
分了錢,大家暫時各奔前程,有段時間這三人幾乎沒怎麼聯係。阿梅繼續回去經營燒烤店,和老公過小日子。小蟑螂則號稱要遊遍祖國的大好河山,結果外出了一個星期就匆匆回來了,說是怕地盤讓別人搶了,然後就承包了一個舞廳,以此為根據地繼續撈他的偏門兒。而吳放歌則開始埋頭看書,準備暑假前的自考,上班的時候一門心思撲在工作上,寫了不少的新聞報道宣傳信息,另外也做了兩件當時看起來很奢侈的事情,他給自己住宿的老西樓和家裏各按了一部電話,並雖說現在裝電話挺暴利的,但先裝先用,通訊方便了,做什麼事情都方便。可惜的很,現在還沒有生意要做,隻是最方便的就是他母親,整日裏打電話叫他回去,可事情總歸就隻有兩件,一是做了好吃的叫他回去吃,另外就是相親。
說起來,雖說是最親的人了,可父母對待一個沒出息的兒子和一個功成名就的兒子態度那是鐵定的不一樣的,這一點吳放歌在前世今生算是體會了一個通透。這一輩子他算是賺的足了,雖說五局那邊工作了一年但還沒有轉幹,可畢竟掙了不少錢,現在也算是個百萬富翁了。雖說吳放歌自己扣緊,連爹媽都不知道他到底掙了多少,但是直到他能幹有錢也就夠了,父母其實都是盼著孩子又出息,並沒有想從他們那裏得到什麼。所以眼瞅著兒子功成名身家富有,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對吳放歌的態度都不似前世般的嫌他沒出息。這家庭關係一融洽,也就找不到不回家的理由了,所以吳放歌每周末都回家過,平時就等著老媽的電話召喚,可是在一個星期四的下午,父親的電話打到了單位上,問他晚上能不能回家一趟。聽父親的語氣吳放歌還以為家裏有什麼事,一下班就匆匆地趕回了家。
才一進家門,就看見沙發上坐了一個雞脖子男人長正和父親談的興致勃勃。原來是久違了的竇偉龍。自從去年一起送王雙的妻子湯霞去醫院一來,這一年多到也一直沒見,而竇偉龍也沒什麼變化,還是瘦筋筋的,鸕鶿似的長腿,加上細長的母雞蛤蟆腦袋,讓人一看就生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