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放歌在王主任沒在期間,逐漸的開始發號施令,也有人聽,不過有些人也是麵服心不服的,隻想等著王主任回來再做理論,可還沒過了一兩天就聽說王主任被縣檢察院反瀆職侵權科調查了,說是什麼為了清查重大事故後麵的瀆職問題,這一消息很快就被印證,因為一輛警車來到沙鎮,在鎮政府裏待了半天,吃了午飯,又問了幾個苦主家屬,走的時候帶走了梁滿倉。吳放歌也被叫去問話了,不過不到兩個小時就又回來了,說是沒事。又隔了一天,華隆總部派了工作組下來接管工作,組長是個姓候的大胖子,總是不怒自威的不苟言笑,緊接著檢察院又下來了幾組人,把凡是相關的人都問了一遍,還做筆錄蓋手印兒,聽說對於遊樂場的值班情況是重點調查,於是很多跟著王主任,沒把值班當回事的人都嚇著了,吳放歌的門庭卻一下熱鬧起來,而吳放歌似乎也忽然一下打起了官腔,總是說一句通用的話“要相信組織,相信司法機關,會有一個公正的結論的。”
當地老百姓雖說有幾分窮橫,但對司法機關還是有幾分忌憚的,更何況這次看來司法機關是站在他們一邊的,甚至還有人說:把主事的都抓了,我們的問題咋解決啊。說著就要求司法機關放人。於是檢察院方麵又解釋:人沒有抓,隻是在縣城裏了解情況。
這時苦主的家屬也鬧騰了一個多星期了,看熱鬧的也倦了,於是沙鎮政府又邀約了鎮派出所了華隆的調查組趁熱打鐵地解決這個問題,最後終於讓這對年輕人入土為安了,不過作為責任方,給每人家屬還是賠了四萬五千塊錢,再加上燒埋費等等雜七雜八的費用,總共也沒超過十五萬塊,這事就算是了了。
死者家屬覺得有點吃虧,原本他們要價是每人十萬的,可是被生生的磨的措了銳氣,也不知怎麼的就被降到了四萬五,可字已經簽了,錢也領了,再想去計較卻湊不起人了,唯唯諾諾的去了鎮上幾次也不成氣候,又去留守處,結果那兒的主人換了個樣子很凶的侯主任,也不好說話,再找以前那個吳副主任,可聽說吳副主任去學校進修了,要一個月後才回來,又磨了幾天,就連這個心氣兒也沒了,隻好作罷。
王主任在事情了結後又悄悄的回來了一趟,主要是回來搬東西的。他的事情檢察院雖然沒立案,但是認定有玩忽職守行為,隻是還不構成犯罪,總算是保住了公職,他也算識時務,立刻就打了退休報告,葛學光也批了,於是回來收拾東西準備回老家養老去了。
梁滿倉副鎮長也沒走了幹路,不過比王主任要輕的多,又走了些門路,居然因禍得福調回縣農業局上班去了,雖然沒有職務,隻做普通幹部任用,但也算是落得個半世逍遙,用他自己的話說:“總是是脫了穿了大半輩子的‘農皮’了。”
侯主任帶來的調查組在處理完這件事情後,就不回去了,就地成了留守處新的班底,並且接著遊樂場事故的機會,又趁機從鎮上要回了遊樂場的股權和地權,因為給苦主的賠償和一幹費用全是華隆出的,正好又有政策要求黨政機關一律和各種類型的經營單位脫鉤,遊樂場又是個惹禍的地方,沙鎮政府正想甩手這個燙手山芋呢,所以交接也很順利。熟料這個侯主任心口子厚,不但是遊樂場,凡是以前所有提煉車間的產業都惦記著往回收,沙鎮政府一開始貪著小便宜,也是有求必應,等發現不對勁的時候已經刹不住車了。
除了向外收複失地,對內侯主任也進行了近乎嚴厲的改革措施,首先規範了上下班製度,相應的對與大家拖欠的工資也部分補發了,但沒有相應的生產工作,於是就大搞衛生和綠化,等吳放歌回來的時候,廠區居然已經舊貌換新顏了,增添了不少的活力。除了這些,留守處還重建了保衛處和衛生所,遊樂場的拆除工程也排上了日程,這給當地帶來了不少就業機會,大家都紛紛傳說,華隆又得到國家投資了,好日子又要來了。又有件是印證了這一傳言,自從提煉車間停工後,不少工人和家屬都調走了,空的家屬樓留下了不少。侯主任挑選了一些方位好的,都裝修的漂漂亮亮的,然後帶著律師和住著老房子的鎮民談判,樓房換平房,還給搬家補助。那些老房子年久失修,陰暗潮濕,大家又去看了漂亮的裝修新房,於是除了幾個老古董釘子戶外,沒有不願意搬的,就是那些釘子戶,侯主任也隻談一兩次,以後就再也不找了,又耐不住性子的,見別人住樓房住的舒心,就主動找上門,於是又解決了不少。
且不論侯主任怎麼在沙鎮大興改革之風,吳放歌卻在完成了前期工作後急匆匆趕回三合行政學校補課去了,這一去就是一個多月。除了補課,還要結束打字店的生意。
丁香也真有本事,愣是把丈夫餘興從老家挖了出來,擰著鼻子去法院辦離婚手續,結果法院的人說,他們結婚的時候用的就是假證明(丁香是偷渡的)所以他們的婚姻無效,隻要解除同居關係就好。餘興見丁香現在混的還不錯,又哭著鼻子說後悔了。丁香當然不同意複合,但沒敢拿他不撫養兒子做借口,因為她當初也隻帶走了一個兒子。後來餘興又拿國籍的借口說事,說自己的兒子是中國籍。結果丁香火了,說了句:做越南人就很恥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