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不幸的女人(1 / 2)

雖說吳放歌決定做小豔的監護人,但是法律規定對他嚴重不利,如果完全按照法律程序走,合法監護收養簡直沒一點希望。方軍卻跑來瞎出主意說:“放歌,你不行的話,讓你父母收養好了,反正就是個程序,你又是個獨子,多個小妹妹也好。”

吳放歌知道這家夥平日在單位裏做領導時一副的寶相莊嚴,私下裏來見到老朋友卻永遠是沒正經的樣子,他說這話時擠眉弄眼,心裏頭肯定沒想好的,於是吳放歌就回擊道:“胡說什麼呐,那倆老的才聽了幾天的爺爺奶奶,忽然改口叫爸媽,不殺了我才怪。”

“不就是各程序嘛,表麵給人看的而已……”方軍嘀嘀咕咕的還是這句。

出了方軍,那有蓉也來幫忙,提出她可以做監護收養人,不過吳放歌考慮到她現在自己的事情還沒有處理好,在添上這端麻煩沒有必要,而且在法律上也不是那麼的十全十美。最後還崔明麗做了小豔的養母,她結婚多年無子(其實是丈夫沒有能力),工作穩定,又是警察,相對吳放歌這幫子狐朋狗友紅顏知己啥的,在個方麵都是最靠譜的一個了。

手續辦的很快,大家都行動起來跑腿的跑腿,拉關係的拉關係,不過一個多星期就把所有的手續都跑完了,這讓吳放歌也放下了一件心事,小豔也同樣放心了,不必回到那早已經不是自己家的家,可以安安心心地在‘爸爸’這裏住下了。

為了感謝大家的幫忙,吳放歌免不得又請客吃飯,崔明麗小酌了兩杯,接著酒勁非要小豔叫她媽媽,還說從法律意義上講,她現在就是她媽媽,這話說的其實在理,可是小豔要緊了牙關就是不叫,甚至崔明麗威脅要再把她抓起來也不叫。小豔畢竟已經17歲了,知道除非自己又犯了什麼事,崔明麗是不可能再抓她的了,更何況好歹也是名義上的‘媽’呀。

周國江是曆來唯恐天下不亂的,而且也自持和崔明麗和吳放歌關係密切,開玩笑也比較放肆,就笑著問小豔:“你不肯叫她媽媽,卻肯叫他爸爸,這是怎麼回事呢?不合理嘛。其實現在從法律意義上講,崔局長才是你養母,也就是你媽,崔局長的老公才是你爸爸。”

小豔一聽趕緊急了,崔明麗也帶她回家去過的,她家裏沉悶的要命,一股死氣沉沉的樣子,崔明麗的老公癱在床上,啥都在床上弄,想起來都惡心,於是連連擺手說:“不是不是。”然後一指吳放歌“他才是我爸爸。”

大家今天都喝的有點多,樂得看著周國江逗著小豔玩,連吳放歌也沒有幹涉。

周國江又逗她說:“我知道你願意喊他爸爸,可是不行啊,從法律角度上來說,他對於你就是一個陌生人,現在咱們依法治國了,你要喊他爸爸,得找個理由出來。”

小豔給逼急了,祭出了法寶喊道:“他和我媽媽睡過覺!”話音未落,全體哄堂大笑,他們就是等著這句呢,知道逼急了的小豔回說出這句來。

原本開玩笑到此也就該告一段落了,可是周國江不知死活的又畫蛇添足地說了一句:“那這麼說,你也得管崔局長叫媽媽了,因為她也和你爸爸睡過覺啊。”

現場一下子安靜了下來。

大家都是朋友,誰不知道吳放歌當年和崔明麗那點事兒啊,況且雖說崔明麗從她那不幸的婚姻裏獲得了很大的名譽和利益,可是不幸的婚姻就是不幸的婚姻,即便是在仕途和事業上取得更大的成功,她的人生依舊是殘缺的。

過了半晌,吳放歌才說:“老周,你喝醉了。”

周國江這才反應過來,尷尬地嘿嘿笑著,拍著自己的腦門兒說:“是啊是啊,醉的厲害,淨亂說話,哈哈。”

由於被周國江攪了場,當晚的聚會匆匆就散了,大家各回各家各做各事去了。

由於喝了酒,吳放歌便不再開車,打電話請了單位的一個司機把車開回去,那有蓉正在上駕校,還不能獨自駕駛。他和小豔想打車回家,可是新區打的一如既往的不方便,於是吳放歌說:“小豔,不然我們走幾步吧。”

兩人就沿著河岸步行,此時天早已黑透,氣候雖然炎熱,但河麵上吹來的風卻能帶來絲絲的涼意,因此飯後散散步也算得上是一種享受了。

兩人默默的走了一段路,小豔忽然問:“爸,你真的和崔阿姨睡過覺啊……”

吳放歌知道這個問題她遲早是要問的,因此早有準備,就毫不遲疑地點頭說:“嗯,好多年前的事了。”

小豔又問:“那為什麼沒有在一起呢?我發現崔阿姨過的不幸福。”

吳放歌歎道:“都是造化弄人啊。”

小豔撇嘴說:“什麼造化啊,借口,你和崔阿姨都那麼能幹,有什麼造化能攔得住你們?”

吳放歌隻得解釋道:“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必須是兩個人都選擇了同一個目標,才有可能達到最終的目的。可是社會很複雜,有很多的因素影響著你的思想,所以一個人不是說他想幹什麼就一定能幹成什麼的。更何況幾年前,我和你崔阿姨都沒什麼地位,也沒什麼本事的。”

Tip:收藏+分享一路高升,是对网站最大的肯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