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放歌說:“我是怕耽誤你啊,我這什麼時候……”
妮子忽然堵了他的嘴說:“你什麼也別說了,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做主,而且你也別想白占便宜,到時候你得給我一大筆分手費。”
吳放歌說:“雖說錢不能買到所有東西,可是如果你覺得這對你好,我盡量滿足你。”
妮子說:“那你可別看不起我。”
吳放歌說:“我隻是覺得對不起你,哪裏會看不起你?”
妮子說:“那你得保證我要的時候你就得給我。”
吳放歌手放在心口說:“我保證,可你大概要多少啊,得給我個大概數啊,別到時候措手不及。”
“嗯~~~~”妮子想了想,頭一歪,伸出兩個手指頭。
“兩百萬!”吳放歌倒吸了一口冷氣。
妮子撅嘴說:“怎麼?是舍不得還是我不值?”
吳放歌笑著說:“都不是,隻是數字有點大,一時弄不到這麼多。”
妮子說:“就知道你弄不到,所以第一呢,沒讓你現在就拿,第二呢,允許你分期付款。”
吳放歌說:“那就好,那就好啊,那以後就辛苦你了。”
妮子笑道:“不辛苦,有兩百萬等著呢。”
吳放歌笑著離開廚房,心中還是飄過了一絲陰雲——妮子怎麼突然一下市儈起來了?不過這樣也好,至少不會虧欠她太多了。
晚飯後,妮子就開始收拾小菲原來住的那間房,好在家具什麼都是現成的,妮子的行李也簡單。這已經是她第二次住進吳放歌家,上一次還是他發病的時候呢。
吳放歌本想來幫忙,妮子笑著說:“不要啊,我可是拿了兩百萬的,不敢勞煩主子動手。”
吳放歌見她老那兩百萬說事兒,說來說去越來越像開玩笑的,卻又拿不準,又看自己也實在插不上手,也就不管她了。不過有一點還是有些失望,本以為妮子這次來就是打著管家的幌子和自己雙宿雙飛,可是一到了睡覺的點兒,人家就自己回房睡了。
“唉……兩百萬啊,結果還是個空床冷被……”吳放歌自己暗暗抱怨著,怏怏的回了自己房間。
不過鬱悶隻是暫時的,因為後半夜妮子就抱著枕頭溜了進來。
第二天一早,市政府的司機就來接吳放歌上班,吳放歌就讓妮子去農場時開他的車,妮子開開心心地開著他的車走了。到了喀秋莎的辦公室,等沒人的時候,她拉出抽屜拿出一個新買的帶密碼鎖的小日記本兒,翻開第一頁在上麵寫道:他自己說的兩百萬,可不能算我狠哦,刨去昨晚的兩次,他還欠我一百九十九萬九千九百九十八次,看來這輩子都還不清了哦。嘻嘻。
寫完,又看了一遍,還覺得不過癮,又在文字的後麵畫了一張笑臉,同時她自己也得意又頑皮地笑了,不過隻是幾秒鍾,有人來彙報工作,怕讓別人看見了,就趕緊把笑容收了,日記本也鎖進了抽屜。
自此妮子除了值班,下班也不住宿舍了,就徑自開車去吳放歌家,洗衣服、打掃衛生,做飯,陪床,反正跟個全職太太差不多,隻是那事兒的次數控製的還是比較好,倒不是怕兩百萬次很快用完——人的一聲細算下來也才多少天呐,根本用不完的,而是答應了小豔‘要控製下’所以陪床的事一般隻發生在周末,然而妮子正處於青春年華,吳放歌身邊又暫時沒別的女人,都打熬不住,於是先是一三五,後來弄亂了,也分不清什麼一三五二四六的,反正控製著別天天都有就是了,兩人也時常為到底是一三五還是二四六爭執,到也增添了不少情趣。不過總的來說次數還是不多的,畢竟吳放歌現在是副市長,外麵諸多的應酬,能保證整個周末在家已屬不易,平時就更不用說了。
妮子有時候也和小豔煲煲電話粥,八卦一下,不過也都是自己家裏的事,這種情況通常都是發生在吳放歌在外,晚上不能回來吃飯看電視的情況下,有時候小豔會酸溜溜的說:“哎呀,我看你現在除了少一張紙,快成我二媽了。”
妮子每次聽到這個都會說:“那就喊一聲唄。”
“你當我不敢啊!”小豔說著。誰知日子久了,居然喊上了口,‘二媽’居然成了妮子對於小豔專屬的綽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