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放歌前後分析了這事兒,覺得一點也不複雜,關鍵的焦點就在何海豹那晚穿的一件灰色的夾克上。何海豹說那晚萌萌一出門就寒冷,就脫下來給她披了,這一點有雲柔證實,同時雲柔還證實何海豹那晚回來時沒穿夾克。而酒店的服務員又證實了那早確實有一個穿著灰色夾克的男人匆匆的走了,她原本想問一下房費的事,可因那人‘麵向凶惡’就沒敢問。
現在不管是雲柔還是萌萌,所陳述的事實都是能銜接的,隻是不知道哪裏擰把了。吳放歌倒是覺得這裏頭還有漏洞,就特地又問那酒店服務員那個麵相凶惡的男人的具體長相,一說,完全和何海豹對不上。何海豹長的還算英俊,那人卻臉有橫肉;何海豹留著平頭,那人卻是一頭亂糟糟的頭發;唯一相同的就是那人也穿著一件灰色的夾克。
何海豹一聽服務員說那人的長相,就奇怪地說:“難道我會變身?我怎麼覺得她說這人我這麼熟?”
吳放歌繃著臉說:“當然熟了,很可能就是那晚那個三輪兒。”接著又埋怨道:“你也是,怎麼就這麼把一個女人大半夜的扔在街上?”
萌萌當然對這個結果不能接受,她做了一段方軍的老婆,人三六九等的的觀念已經深深的植入了她的血液。女人固然是是要被人睡的,但是被一個肮髒的三輪車夫睡……她跳著腳不肯承認這個事實。
可事實就是事實,因為一兩天,那個三輪就被公安上的兄弟給堵住了,這也怪他自己,原本也沒那麼容易抓住他,是他自己滿世界的吹噓,白睡了一個成立的美少婦,可能還是某個領導的老婆雲雲。
原來那天晚上,萌萌把何海豹趕走了之後,又發瘋是又發騷,這個三輪也秉承了‘有便宜不占,必定有點憨’的優良傳統,幹脆也就順水推舟了。不過他不是笨人,知道萌萌其實想找的那人不是他,怕天亮了壞事,所以天不亮就跑了,還順帶穿走了何海豹的夾克。而萌萌醒來後剩下的記憶裏何海豹占了很大的比重,自然就把這件事歸在了他的頭上,因為沒錢付房費,心想這人也太那個了,便宜占了房費都不管了,就打電話去索要,何海豹沒由來的被澆了這一頭汙水,哪裏肯依?可萌萌人還在酒店總得處理啊,並且這事電話裏也解釋不清,就去酒店把房錢結了,順便給萌萌說說清楚,可哪裏說得清楚呢?而萌萌盡管一句一個‘都是成年人,沒求所謂’可就是整天都纏著他不走,何海豹給逼急了,就把自己根本不能人事的秘密給說了,還拖來雲柔作證。可萌萌哪裏肯依,雲柔雖然聰明,可畢竟是自己丈夫惹上了這事兒,一時也就亂了方寸。何海豹又說要離婚,自己一個人走的遠遠的算了。她實在沒轍,隻得打電話給吳放歌,讓他回來解決問題。
現在一切都水落石出了,由不得你信還是不信,事實就擺在那裏呢。萌萌心裏這個難受啊。若真的被何海豹那什麼了,其實她心裏也能接受,畢竟何海豹長的不差,現在又是個小老板,就算以後跟了他,也不覺得虧,可是什麼三輪兒啊,民工啊,在她的眼裏簡直就是豬狗一般的人,被這種人……心理上怎麼能接受的了啊。
吳放歌心細,一方麵挺鄙視萌萌這種心態的,另一方麵又覺得她既杯具又可憐。金烏又沒親人,怕她想不開出事,方軍新婚燕爾的又顧不上她,於是就特地派人從老家接了她的母親來陪著她。這一陪還配出事了,原來萌萌一直沒告訴家裏自己已經離婚了,真是死要麵子活受罪。而萌萌自覺的受了這麼大的委屈,自然不能再責怪何海豹,就把一股子邪火全發到那個三輪身上,非要告人家QJ。吳放歌懂些法律,又問了公安上的兄弟,人家說當時萌萌酒醉,按照條款,若硬要往那上麵套,也不是套不上,可是根據三輪的口供和證人證人,那一晚全是萌萌占著主動,人家本來是扶她進酒店的,被她拖著不讓走。
“三輪錢還沒付呢。”那個三輪跟警察交待的時候眼淚汪汪地說“她說了,沒錢付,老娘陪你睡嘛,我說我不幹,我隻要車錢,她就發脾氣說我未必還不值個三輪錢哇……”
“說實在的,有點冤。”公安上兄弟這麼說。
吳放歌也覺得頭疼,要說處理人家吧,還真冤,平素有點身份的人遇上了這事那就是豔-遇,人家是民工,就該擔個罪名?可是要是不處理,萌萌那邊的氣就更消不了,要是萬一有個想不開,事情可就鬧大了。
想著想著,吳放歌不由得又埋怨起方軍來:“沒由來好好的你離什麼婚嘛,當初萌萌還不是因為你才讓那騙子占了便宜?現在倒好,你娶了文東的遺孀,卻把一堆破事留給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