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鷹原本是一種訓練獵鷹的方法,但是運用到審訊工作上就成了一種戰術,雖然嚴格說來這也屬於一種變相的刑訊逼供行為,但上上下下都這麼做,尤其是做出了成績,也就成為一種工作經驗了。特別是在還沒有完完全全的正式進入司法程序的時候尤其如此。
不過既然是一種工作方法和工作經驗,那麼也就是有一定規矩的,必須熬鷹戰術使用不得連續超過七天,因為七天是一道坎兒,一個正常人,如果連續七天七夜得不到正常的休息,綜合免疫力就會下降,甚至引發猝死,就算是辦案,也沒有人願意弄出人命的,畢竟在任何情況下,取得成績都是因為上級的英明指導,要數出了問題,則是底下的人辦事不利,因此沒有人願意出問題。
吳放歌就這樣被熬了整整七天,專案組的人分成三撥,輪流向他問話,先前四五天一分鍾都沒讓合眼,後來兩三天才每天讓睡了一兩個小時。
對於這種戰術,吳放歌之前沒有親身經曆過,但是聽說過,曾有經曆過這種戰術的人半開玩笑地說:“第六天的時候,你上廁所回來會忘了拉拉鏈兒,可到了七天就好了,你上廁所根本記不得拉拉鏈兒。”
吳放歌還好,拉鏈始終記得,但神誌已經有些恍惚了。有些事一旦承受起來,真有生不如死的感覺。不過他依然堅持著,幾乎沒有吐露半點東西,因為他知道千裏之堤毀於蟻穴,凡是一旦開了口子,就再也刹不住車了。他唯一擔心的就是妮子,但不是怕妮子出賣他,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個男人也未必能承受的了,更何況是個弱女子?他擔心他隻是因為覺得是自己連累了她,感受最多的是內疚。
俗話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吳放歌這一二十年的官當下來,雖說也算是廉潔自律,並且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可是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混在這個圈子裏,好多事情若說完全沒問題,就如同白雪一樣的純潔也是不可能的。比如說吳放歌這個人是從來不受賄的,但是人情往來,名煙名酒土特產品倒也沒少收,你若硬是把這些也算計進去,折算成金額,倒也不少;第二,吳放歌雖說不受賄,但是為了辦事,沒少行賄,這又是一樁;第三,吳放歌為官多年,特別是做了副市長之後,別的不說,每年年底,下屬各部委,各局都會來拜年,以年終獎或者其他什麼名義要送些錢來,這個錢吳放歌都照單全收了,之所以收是因為大家走這樣做,你不這樣做就是異類,以後就沒有辦法混了,另外一個這些錢吳放歌本身也落不下多少,因為他也要去省上拜年,再加上前麵說了,平時辦事的賄賂,總不能自掏腰包吧;第三,吳放歌經常幹些一手托兩家的生意,雖然良心使然,基本都做到二來雙贏,但從中牟利也是事實。還有就是生活腐化墮落,這個就更不用說了。這些還都是吳放歌自己心裏有數的,那些辦案人員更厲害,把吳放歌在喀秋莎的辦公室都折算成了酒店價,一夥下來也是一大筆錢了,這還不算小蟑螂的涉黑,如果小蟑螂涉黑成立,吳放歌也就是理所當然的黑惡勢力保護傘了,盡管兩人已經多年不來往。
這就是一般的辦案方法了,甭管是不是行規,反正隻要是挨著邊兒的,全先給你扣在頭上,讓你知道事態的嚴重,讓你害怕,然後才是正題。吳放歌並不是這次打擊的重點對象,不過是受了葛學光的連累。為了徹底打倒葛學光,吳放歌作為葛學光的密友親信自然應該知道很多秘密,就算你不知道葛學光的秘密,但你是他的朋友,你嘴裏說出的話,自然就是證據了。
所以吳放歌的精神防線必須被摧毀,這樣才能讓他說出,或者經他的嘴說出專案組想要的東西,至於他犯的事,連專案組的人都覺得他這種官“已經不多”,隻要按著他們想要的說了,還是可以留著的。不過他們同時也承認,這種從戰場上死人堆裏下來的人,也確實不那麼好對付,整整七天了,一點進展也沒有。這個吳放歌似乎受過拷問訓練,雖然因為長時間得不到休息,又倍受精神上的壓力,神誌已經有些迷離,但是他就是咬緊了牙關,不但專案組想要的東西一句沒有,連他自己的事也一概不說,最後實在迷離了,就嘴裏嘟嘟囔囔說些昏話,湊近了一聽,從陋室銘到出師表,翻來覆去的背誦,顯然平日裏就常掛在嘴邊。
專案組啃不下這塊硬骨頭,按常理,凡是啃不下來的硬骨頭通常會以‘監視居住’的方式進行隔離軟禁,打持久戰。但是專案組沒那麼多時間,吳放歌隻是外圍,正根兒可在葛學光那兒呢,並且其他專案組已經把葛學光的朋友下屬基本都攻破很多了,這一組這裏卻沒有半點進展,怎能不急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