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漸漸習慣的七種謬誤
文化大觀
作者:許驥
推薦書籍:《如果這樣,會怎樣》
世界上有沒有絕對的真理?有!比如呢?比如太陽從東方升起。如果你身在南極點呢?當你站在南極點時,你的四周可全都是“北”,所以太陽是從北方升起。
嚴肅的邏輯學著作,我們一般人沒必要看,因為邏輯學跟數學一樣,外行人很難看懂。
不過,我現在要推薦一本邏輯學著作,已故邏輯學家殷海光寫的《怎樣判別是非》。
在《怎樣判別是非》中,殷海光首先用一章的內容,告訴我們造成謬誤的原因以及方式。殷海光歸類為七種——
第一種,叫“訴諸群眾”。也就是我們常常聽到的“多數乃真理的標準”,這種情況在曆史上太多了,好比伽利略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說,當時教廷的人就說,我們所有人以及我們以前的所有人都相信太陽繞地球轉,所以伽利略的學說肯定是錯的。如果這個成立的話,那中國人說什麼都是真理,我們人口最多啊,對不對?
第二種,叫“訴諸權威”。在一個沒有被啟蒙的社會,權威特別奏效。權威當然不能沒有,但是如果整個社會隻有一個權威,那可就糟糕了。知識爆炸以來,又不是亞裏士多德、達·芬奇的年代,達·芬奇可以是各種家——畫家、作家、數學家、科學家、醫學家……你今天行嗎?今天已經是“多元權威”的年代,所以千萬別相信外行的“權威”說的話,聽說一個人是權威,要問問是什麼權威。
第三種,叫“訴諸暴力”。如果沒道理,就用暴力建構出一個道理。古代的土匪流寇,最喜歡打一個旗號叫“替天行道”,有了這個護身符,殺人就可以理直氣壯了。借助暴力鞏固真理,在一定的時空內是管用的,二戰的時候,丘吉爾向斯大林提議一起去說服教皇參戰,斯大林睜大眼睛問:“教皇有多少軍隊?”
第四種,叫“訴諸憐憫”。就是說,哎呀,我雖然沒有什麼道理吧,但是我的心是好的呀。
第五種,叫“人身攻擊”。就是我在道理上說不過你,我還是有辦法打倒你,就是給你潑髒水,說你私生活不檢點等。受過邏輯訓練的人會知道,一個人的言論和他的道德沒有關係。反過來也一樣的,不是說一個人在道德上多高尚,他說的話就對。其實古人也有這種智慧,叫“不以人廢言,不以言舉人”。
第六種,叫“以自我為中心”。不要和我辯論,反正我的就是對的,別人的就是錯的。這個“我”可以擴大,比如隻要是“我的民族”的就是對的,“我的國家”的就是對的。法西斯主義盛行時的德國和軍國主義盛行時的日本,就是這樣。
第七種,叫“過分簡單”。世界是很複雜的,但人是很不耐煩的,你要是跟他講複雜的道理,他不想聽。所以,人天生傾向於取信簡單的道理。
你看,我們是不是很容易就犯錯呢?其實心智成熟的人都知道,真理是不易得的。獲得真理很困難,但失去真理卻很容易。而且除了辛苦以外,還要用正確的方法才能獲得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