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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的懲罰是誤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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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人西蒙·拉特爾在音樂方麵極具天賦。

1989年,柏林愛樂樂團因仰慕其才華,打算聘請他擔任首席指揮。

拉特爾搖了搖頭說:“我深知自己仍然才疏學淺,如果我過早坐上高位,不僅將影響樂團的聲譽,還將阻礙自身進步。”

拉特爾的拒絕令公眾難以理解。

拉特爾依舊堅持自己的觀點:“過高的褒獎隻會讓人驕縱迷惑,我寧願守著合適的崗位苦度今生,也不會為圖一時風光而迷失了自我。”

那之後,他潛心鑽研古典音樂,指揮和表演功底日臻深厚。

2002年,柏林愛樂樂團再次發來邀請,這次拉特爾欣然接受:“我已作好充分準備。”

果然,他以出色的指揮贏得了世人的矚目與喝彩。

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說過:“錯誤的獎勵往往比錯誤的懲罰更可怕,它會助長人的傲慢,讓人看不清自己。”

一個人在取得成績後,得到公正適度的獎勵,這可以調動和激發人的積極性。可是,名不副實、過重過高的獎勵,往往導致被獎勵者自欺自滿,陶醉在榮譽中沾沾自喜,沉浸在放大的榮耀中忘乎所以。

(摘編自《中國青年》 文/張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