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說夫妻離婚是應該分財產的,但是因為這個家裏麵所有的一切都是先生一個人用自己的勞力得來的,所以離婚的時候這個先生就給了太太一點點的生活費,並沒有給她多少。
因為這麼多年都是他在養這個太太,這個太太根本就什麼都沒用做,而且她一直都是好吃好睡的活在他的照顧下,然後平時就是出去逛逛街什麼的,就是過的那種神仙的生活。
在家裏麵她也是什麼事情都沒有做,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什麼都是為她打理的好好的,離婚的時候這個太太還和這個先生鬧過,而且還打了那個女人。
這個女人就更加的裝大度裝委屈了,最後先生連最後一點生活費都氣的沒給她的直接把她從家裏麵趕出去,從此這個女人就從鳳凰變回了普通的小鳥。
這樣的事情是傭人打工的時候遇到的,這樣的事情是的的確確又是真實存在的,這些都真的都是存在和真實的事情,一點都不假,這些的一切一切都是非常的真實。
也正因為遇到這樣的事情,也正因為有這樣的事情,所以傭人才會林芳這樣的人有警惕性的,因為自己看過,雖然不是親身經曆,但好歹也看過的。
現在的林方和之前的那個女人有什麼區別,根本就是一點區別都沒有!一點點都沒有,而且還是非常非常的沒有。
傭人心裏是替太太防備著這個女人的,她總覺得這女人不簡單,真的很不簡單,光是憑她豐富的經曆所察覺出來的,她就知道了這個女人不是一般的人物。
在這方麵可能都是老手了吧!真的都是老手了,這樣的女人就應該把她局在門外,讓她永遠都不要靠近豪門,最好是能把她送進監獄關起來的。
不然她在外麵也隻是禍害別人,這樣要她在外麵幹什麼呢,那還不如關起來呢,這樣就不會害別人了啊,真的不會害別人了。
如果世界上有這一個法律就好了,有這個規定的話就不會存在那麼多被破壞幸福的事情了,這樣悲催的事情就不會出現了,大家都會好好的,就這樣好好的幸福生活下去。
沒有了這些破壞者的話,大家過的日子真的會很幸福,再說了,這樣的破壞者本來就很可惡。
傭人雖然不知道這個林芳到底是什麼人,她以前又是做過什麼的,她雖然不知道這個,但是她不知道沒關係,等先生一調查就可以調查出來她都有什麼前科了。
一旦知道她的前科後,就立馬把她和太太隔離起來,這樣的人絕對要離太太遠一點,絕對不能讓太太和她靠近,這根本就是在害太太,她就是一個白眼狼,和太太在一起是會咬太太的。
作為這裏的傭人,太太平常對她又是這麼的好,她一定要好好的報答太太,也一定要幫太太看著這個林方。
這林芳都是什麼底細啊,她之前都做了那些事情啊,她之前有沒有做一些喪盡天良的事情呢?這個人到底怎麼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