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芳鄰(1 / 2)

2月14日,情人節。

這是陳暮最討厭的節日,不帶之一,因為他已經多年一人度過了。

每年這天,街上會充滿鮮花、情侶、紅心、巧克力……到處洋溢著愛的氣息。讓有情人更甜蜜,讓單身的人更孤單。

為了不受刺激,陳暮決定宅在家裏玩遊戲打發時間。

陳暮會玩的遊戲不多,常玩的隻有《魔獸爭霸》,不過他的水平不怎麼樣。

他比較擅長獸族,特別喜歡劍聖這個英雄,因為能夠影分身,讓他聯想到自己的“幻術”,特別有代入感。不過,悲催的是,影分身在劍聖的技能中實戰性倒數第一。

激戰進行了幾十分鍾。

電腦屏幕上,陳暮的劍聖被山丘之王一錘結束了生命,陳暮不得不打出了“GG”,這是“Good Game”的縮寫,表示他認輸了。陳暮斷了經濟,主力部隊被殲,現在主力英雄被殺,已經無力為繼了。

苦戰幾十分鍾的鏖戰,最終以失敗告終,陳暮特別鬱悶。他迅速退出,準備找人再戰。

這時,敲門聲響起了。

陳暮一看時間,晚上6點11分。

“這個時候會有誰來找我?難道是瑪麗?”陳暮一喜,轉而忐忑:“難道是亞特迪斯學院來抓捕我了?來抓我,不用敲門吧?”

由於大門樣式老舊,沒有門鏡,陳暮看不到外麵的人。

他站在門邊,特別糾結。開?還是不開?

“開門啊!開門啊!”門外響起了殺豬般的喊聲。

原來是他……

陳暮開門了。站在門外的是坨酒氣熏天的肉球。

此肉球,高170厘米,重200斤,除了體胖外,他還長著又塌又寬的鼻子,因此有個外號叫做“八戒”,給人的第一印象實在算不上合格。

此人是陳暮本科的師兄,IT界的精英,丁豪。他本來在上海工作,後來通過網絡認識了位成都美女,就跳槽到成都發展了。讀書期間,陳暮和他關係不錯,同在成都後,偶爾大家會聚一聚。

丁豪毫不客氣的走進了陳暮的家,往沙發上一坐,由於屬於重量級的人物,他幾乎完全陷在了沙發裏。

“八戒,我記得你不好酒的嘛。”陳暮給他倒了杯水:“現在怎麼喝成這樣?”

丁豪一聽此言,突然間嚎哭了起來:“媽的!那娘們甩了我!她竟然甩了我!”

原來是失戀了!陳暮稍感意外,他一直以為丁豪和那成都MM發展的尚可。

丁豪狂灌了口酒,一下子站了起來,情緒激動的說:“老子年薪20多萬,竟然還趕不上那個公務員!媽的,什麼眼光!當初我為了她,橫穿大半個中國,到這個西部城市發展,她也不感激……我鄙視她!我鄙視公務員!”

陳暮狂汗,他也是個公務員。

“竟然在情人節和老子分手,夠狠!這世界,有真愛嗎?我要當花花公子,遊戲人間,招蜂引蝶,辣手摧花,采陰補陽……”

陳暮忙給他灌了點水,這家夥都在吼些什麼啊。如果讓鄰居們聽見,不知道會怎麼想。陳暮覺得特悲哀,自己的情人節,難道就和這個醉鬼胖子一起度過嗎?

這時,敲門聲又響起了。

會是誰呢?千萬別是胖子這類不速之客,陳暮開門一看,驚豔了。

門外站著一位穿著藍色外套的女子,她擁有模特兒般的身材,黑色柔順的長發,精致的五官,清秀可人。這樣的女子,完全符合“天使的麵容,魔鬼的身材”描述。

美女嫣然一笑,遞上了個小蛋糕,用不太流利的漢語說道:“你好!我叫巫雲秀,剛搬到隔壁。這是見麵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