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博瑞的血汙術擴散的很快。
陳暮拚命地遊著,發現後麵有汙血追來。水麵火光映照下,他親眼看見水道中的魚類被那汙血分解。
可以想象,如果自己被汙血追上,後果可能和那些魚差不多。
陳暮拚命地遊,一邊思道:“魚兒啊,你們也太蠢了吧。趨吉避凶都不會,難怪會死。這也是自然選擇、優勝劣汰吧。達爾文在《進化論》中提過,活下來的,不是最強壯的、不是最聰明的,而是最快對變化做出反應的。”
他通過胡想,大大減弱了心中的驚懼不安感。
眼看怪血即將追上他,陳暮翻身跳出了水道,在地麵上狂奔。
拉斯博瑞眼觀四方,恰好看見陳暮,他狂笑著飛來。
陳暮使出咫尺天涯,生死攸關,他的歸元真氣120%運轉,甚至刺激了頸上掛著的混沌石,身體周圍充斥著混亂靈氣。
這混亂靈氣不單將陳暮的體味分子全部破壞,甚至影響光線。他就如同模糊的墨跡,閃入小巷不見了。
由於小巷很多,再加上咫尺天涯的極速以及混亂靈氣,拉斯博瑞再次追丟。
“高潮啊!”拉斯博瑞既憤怒又興奮,他雙手一舉,水道中所有的汙血全部脫離了水道,漂浮在了離地半米的空中。
拉斯博瑞拳頭一握,那些汙血立刻散成了血霧。
地上的人類屍體被血霧沾染,立刻皮膚溶解、肌肉崩裂。
很快,整個村落的近地麵都散滿了血霧,即使是火焰也僅能稍稍阻止下血霧擴散速度而已。
但陳暮不怕,他身體周圍的混亂靈氣勉強抵擋住了血霧侵蝕。汙血分子一旦遇到混亂靈氣,立刻被分解為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小分子。
終於,陳暮跑到了河邊,跳入了大河中。
河邊上,村落已經徹底淪為了鬼蜮。
夜行等八個幸存狼人背著那個小女孩逃到了村邊。
他們正打算跑入森林,有位狼人受傷很重,慢了半步,被血霧侵蝕,瞬間被腐蝕,全身血肉模糊,就像被生生扒了狼皮,很快就斷氣了。
知道血霧致命後,夜行主動斷後,將動作慢的同伴全部一一舉起,拋到了村外森林中,然後自己才逃走。由於撤離不及時,他的左腳被血霧侵蝕,讓他一瘸一拐的,速度大減。
所幸拉斯博瑞的注意力已經不在狼人身上,他在半空中飛來飛去,全力搜尋陳暮。怎奈陳暮已經逃到了村外,潛到了大河裏。
拉斯博瑞猜到陳暮已經遠去,他癲狂道:“遊俠,被我拉斯博瑞盯上,沒那麼容易逃走。”
……
陳暮一直潛在水中,隨波逐流,順流而下。
他心中的不安感沒有消失,仿佛被恐怖的野獸一直盯著,所以他根本不敢浮出水麵。所幸他已到達了內息境界,短時間不呼吸沒有問題。
為了穩妥,陳暮在水中卸妝,他掏出兜裏的折疊背包,換上了自己平常的衣服,將人皮麵具和遊俠服全部收在了背包裏。
他看了看手中的闕邪,猶豫了下,將它也放在了背包裏。拿著闕邪雖然方便迎敵,但也容易被人識破啊。
陳暮清楚,自己能夠輕鬆戰勝葉絮,絕不是武功、身法和元力比對方強很多,而是因為混亂靈氣強化過的7級“幻術”。倘若不靠異能,陳暮沒有把握在短時間戰勝葉絮。
麵對吸血鬼首座的強大精神力,7級“幻術”起不了作用,甚至用歸元真氣加持,也恐怕作用不大。失去了最大的依仗,陳暮除了逃,還能幹什麼?
當然,出現和逃跑時機都是陳暮冷靜思考過的,他成功地吸引了拉斯博瑞的全部仇恨,拯救了狼人們和那個小女孩。
陳暮就像潛在水中的魚,一直潛遊了半個多小時。當他遊入了下遊一條小支流後,才小心翼翼地浮出水麵。
他發現沒有危險,立刻竄到了岸上。
陳暮躲在茂密的灌木叢中大口呼吸,在大河中潛遊半個多小時,雖然可以內息,但體能消耗也不小。他估計,雖然大致上是順流而下,但因為河水湍流和繞道,自己應該沒遊太遠,距離事發村莊最多隻有40公裏左右。
他看著黑漆漆的河麵,艱難抉擇著:繼續Cosplay大魚順流而下,還是在陸地森林中逃跑。
陳暮估計,隻有搶先到達人口眾多的地方,自己也許才會稍微安全些。但是他對巴西很陌生,對於繼續潛行多久才能到達城市心裏沒底,更何況,拉斯博瑞畢竟會飛,可能早已在河下遊的城鎮守株待兔。
“唉,我畢竟不是魚,潛水遊到城市,就算沒遇到拉斯博瑞,估計也沒體力了。”陳暮決定在陸地森林中逃,隻要小心點,估計沒事。
亞馬遜植被極度茂盛,前進是很困難的。
陳暮在這樣的叢林中前進了幾十分鍾,終於發現前麵有條窄窄的公路。
他沒有貿然走到公路上,而是靜靜地潛伏在路邊。那種如芒在背的感覺沒有消失,他不敢掉以輕心。自從被先知蘿絲賜予了死亡預警技能後,他自感第六感大增,很是相信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