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蘇軾卷(15)(1 / 3)

漢景帝以鞅鞅而殺周亞夫。曹操以名重而殺孔融。晉文帝以臥龍而殺嵇康。晉景帝亦以名重而殺夏侯玄。宋明帝以族大而殺王彧。齊後主以謠言而殺斛律光。唐太宗以讖而殺李君羨。武後亦以謠言而殺裴炎。世皆以為非也。此八人者,當時之慮,豈非憂國備亂,與憂元海、祿山者同乎?久矣,世之以成敗為是非也。

故凡嗜殺人者,必以鄧侯不殺楚子為口實。以鄧之微,無故殺大國之君,使楚人舉國而仇之,其亡不愈速乎!吾以謂為天下如養生,憂國備亂如服藥。養生者,不過慎起居飲食,節聲色而已。節慎在未病之前,而服藥在已病之後。今吾憂寒疾而先服烏喙(13),憂熱疾而先服甘遂(14),則病未作而藥已殺人矣。彼八人者,皆未病而服藥者也。

【注釋】

(1)嬖寵愛之人。

(2)事見《春秋左傳集解·莊公二十二年》。

(3)萃:集。

(4)事見《春秋左傳集解·莊公二十二年》,參《史記·齊太公世家》。

(5)《史記·齊太公世家》“景公好治宮室,聚狗馬,奢侈,厚賦重刑。”

(6)事見《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及《史記·齊太公世家》。

(7)事見《春秋左傳集解·僖公二十八年》晉楚城濮之戰部分。

(8)事見《史記·吳王濞列傳》。

(9)事見《晉書·劉元海載記》。

(10)事見《晉書·慕容垂載記》。

(11)《舊唐書·李光弼列傳》:“李光弼,營州柳城人。其兄契丹之酋長。”

(12)《舊唐書·渾瑊列傳》:“渾瑊,皋蘭州人也,本鐵勒九姓部落之渾部也。安祿山構逆,瑊從李光弼出師河北,定諸郡邑。位極將相,無忘謙抑。”

(13)烏喙:有毒植物,可入中藥。又名烏頭、土附子、奚毒。

(14)甘遂:草名,可入藥。

論封建

秦初並天下,丞相綰等言,燕、齊、荊地遠,不置王無以填之(1),請立諸子。始皇下其議,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斯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2)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製。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複立國,是樹兵(3)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

蘇子曰:聖人不能為時,亦不失時(4)。時非聖人之所能為也,能不失時而已。三代之興,諸侯無罪,不可奪削,因而君之,雖欲罷侯置守,可得乎?此所謂不能為時者也。周衰,諸侯相並,齊、晉、秦、楚皆千餘裏,其勢足以建侯樹屏,至於七國,皆稱王行天子之事,然終不封諸侯,不立強家世臣者,以魯三桓、晉六卿,齊田氏為戒也。久矣,世之畏諸侯之禍也,非獨李斯,始皇知之。始皇既並天下,分郡邑,置守宰,理固當然,如冬裘夏葛,時之所宜,非人之私智獨見也,所謂不失時者。

而學士大夫多非之。漢高又欲立六國後,張子房以為不可,世未有非之者。李斯之論,與子房何異。世特以成敗為是非耳。高帝聞子房之言,吐哺罵酈生,知諸侯之不可複明矣。然卒王韓、彭、英、盧(5)。豈獨高帝,子房亦與焉。故柳宗元曰:“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

昔之論封建者,曹元首、陸機、劉頌及唐太宗時魏征、李百藥、顏師古,其後則劉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論出,而諸子之論廢矣。雖聖人複起,不能易也。故吾取其說而附益之。曰:凡有血氣,必爭,爭必以利,利莫大於封建。封建者,爭之端而亂之始也。自書契(6)以來,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父子兄弟相賊殺,有不出於襲封而爭位者乎!自三代聖人以禮樂教化天下,至刑措不用,然終不能已篡弑之禍。秦漢以來,君臣父子相賊虐者,皆諸侯王子孫。其餘卿士大夫不世襲者,蓋未嚐有也。近世無複封建,則此禍幾絕。仁人君子,忍複開之歟!故吾以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論,當為萬世法也。

【注釋】

(1)置王:安置分封皇子為諸王於各地。填,同“鎮”,鎮服。

(2)後屬:後代。

(3)樹兵:導致戰爭。

(4)聖人不能為時,亦不失時:聖人不能製造時勢,但能不失去時機。

(5)然卒王韓、彭、英、盧:但最終還是封了韓信、彭越、英布、盧綰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