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狼牙棒(1 / 2)

自從墜入這時代後,除了對完顏楚喬的愛,這是他唯一覺得有意義的事。

既然愛人用她的命,救下了他的命,那麼,他也可以救下大英雄的命。

回到一個英雄馳騁的年代,去拯救英雄……可是他兒時的夢想,現在有機會變成現實,光是想想都覺得激動萬分。

當然,前提是,他要活下來,為了愛人、為了大英雄,好好地活下來。

不過,顯然有人不想他活下來。

根據他在金軍掌握的情報,長江以北的江淮大地,除了困守楚州的趙立所部,幾乎所有的大宋正規軍,都退到了江南,自然也包括大英雄的部隊。

所以,他必須過江。

從楚州到長江的距離,以小飛的速度,不過一日的馬程。

那夜他馬不停蹄,認準一個方向疾馳,卻迷了路,到天亮後,遇到一個小村莊,似乎沒被戰火波及,便打算進村問路。

沒想到,剛到村口,迎接他的竟是一串連珠箭,若非小飛機警,帶著他奪路狂奔,縱有護身甲保護,也難免被射成刺蝟。

他本以為,是被金軍變成驚弓之鳥的宋人村民對陌生人警惕,不問青紅皂白地出手,但射在襆頭上的一支雕翎箭改變了他的看法。

箭頭是罕見的倒鉤形寬刃鏃,一旦射中人體,不僅創麵大,而且極難拔出,中箭者非常痛苦。

烈陽在金軍中用過的箭是狹小的菱形鏃,鏃鋒銳利,速度快,觸點小,穿透力強,專以對付騎兵或甲兵。

加入金軍後,他雖然沒參加過平原野戰,但也了解到金軍橫掃天下的四寶:鐵騎、強弓、勁矢和女真兵的耐戰,其中的勁矢就是指菱形箭。

這種寬刃箭,他是第一次見到,卻並不陌生,因為完顏楚喬曾對他提過,女真人在白山黑水間獵殺大型猛獸的利器,就是這個樣子,名曰狼牙,有咬住了就不放口的意思。

他也知道,在金軍中,存在一個秘密編製,叫狼牙隊,執行的都是見不得光的任務,比如審訊俘虜、刺殺敵將、監察內部之類,恰如其名,平日是不露齒的,隻在需要的時候,才露出尖牙,擇人而噬。

狼牙箭也是狼牙隊的殺人利器。

烈陽做出了判斷,自己被狼牙隊盯上了,心中苦笑,愛人的父親,終究沒有放過自己。

為了逃避追殺,他迂回往複,聲東擊西,和狼牙隊玩起了貓捉老鼠的遊戲,足足用了半個月,才抵近江邊。

第二次刺殺,在一處荒郊野外,他差點被狼牙隊包圍了,也確認對手有三個人,執弓的那人善射,另外兩人一個握標槍,一個拿狼牙棒,可謂遠襲近戰兩相宜,再加上精於追蹤,真是完美的刺客三人組。

幸虧狼牙隊沒有配備海青兒,否則,他早就沒命了。

不得不說,這半個月的逃亡,才是他墜入這時代後的一次真正生死曆練。

此前在金軍時,有郡主罩著他,在戰場上,有部下拱衛著他,即便短兵相接時,也是團隊協作。

他的單兵戰鬥力實在有限,刀法高不成低不就,箭術更是拿不出手,就連騎術,也是這半個月才練出來的。

如今單槍匹馬,麵對三個精於暗殺的刺客,他連絲毫反擊的能力都沒有,除了祭起郡主師傅的“逃”字訣,別無他策。

他一路逃亡,在這片完全陌生的土地上,異常小心謹慎。

他沒受過野外生存的訓練,後麵的追兵也不會給他學習的時間,餓肚子的時候,又不敢隨便進入村鎮,好在沿途不時遇上逃難的流民,還有專做流民生意的小販,要價自然不菲。

他對這時代的物價完全沒有概念,隻有挨宰的份,隨身攜帶的那個元寶早已被鉸成了碎銀、兌換了銅錢,所剩無幾。

在跟流民和小販不多的交流中,他粗粗學會了這時代的官話——河南話,加一點家鄉口音,別人自然當他是海州的流民。

至於那口標準的普通話,一旦暴露,很容易招來麻煩,因為北國的漢人早已臣服在異族的腳下,先是遼人,現在是金人,向來被宋人鄙視。

說到底,他最大的依仗就是護身甲和策劃人的頭腦。

不過狼牙隊顯然知情,那名射手主要射他的腦袋和四肢,就算射不死他,隻要傷了四肢,就逃不遠了。

倒是小飛一直毫發無損,固然因它反應靈敏,但刺客也沒有針對它,有違“射人先射馬”的戰場訓條,不知是擔心失去他的蹤跡,還是怕傷了郡主的愛騎?

好在他的性格一向是樂天派,把這場追殺當做上天賜予的禮物,為了鍛煉他在這時代的生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