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製有效性評價
會計與金融
作者:王雨星
【摘要】內部控製關係到企業的運作效率和效果、資本的安全完整以及對風險的反應和預防能力。麵對當前經濟狀況,房地產企業想要在惡劣的環境下更好地生存,內部控製手段顯得更加重要。本文就萬科地產披露的內部控製自我評價報告進行分析,對其內部控製有效性進行評價。
【關鍵詞】內部控製,內部控製有效性,內部控製評價
一、相關概念釋義
(一)內部控製的定義
1934年,美國發布了《證券交易法》,並首次提出了“內部會計控製”的概念,此時內部會計控製的概念相對狹義。1949年在美國審計程序委員會發表的《內部控製:一種協調性係統要素及其對管理當局和注冊會計師的重要性》中,首次對內部控製做出了權威定義。1992年,美國內部控製專門研究委員會發起機構委員會(簡稱COSO委員會)發布了《內部控製——整體框架》研究報告,其中指出:“內部控製是一個受企業股東、董事會、管理層及員工影響,為了保證企業對法律的遵循,提出可靠財務報告、保證經營效率的一個持續、動態過程。”在這一時期,內部控製框架初步形成,同時風險評估要素的引入也標誌著人們的風險意識初步形成。
(二)內部控製有效性的定義
內部控製的有效性是指以內部控製為相關目標的實現提供的保證程度或水平,包含兩層涵義:一是企業的內部控製製定政策和執行方案絕對不允許和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二是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結構完整、內容合理的內部控製能夠得到堅決的貫徹執行並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因而企業可以從提高經營效率入手來達到提供可靠的財務報告的目標和遵循法律法規保證的目標。
(三)內部控製評價的定義
《企業內部控製評價指引》將內部控製評價定義為:“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對內部控製的有效性進行全麵評價、形成評價結論、出具評價報告的過程。”同時明確了內部控製評價應當遵循的三大原則:全麵性原則,是指評價工作應當包括內部控製的設計與運行,涵蓋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和事項;重要性原則,是指評價工作應當在全麵評價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單位、重大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客觀性原則,是指評價工作應當準確在揭示經營管理的風險狀況,如實反映內部控製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
二、萬科地產內部控製有效性評價
(一)公司背景介紹。萬科1988年進入房地產行業,1991年成為深圳證券交易所第二家上市公司,1993年將大眾住宅開發確定為公司核心業務,持續增長的業績以及規範透明的公司治理結構,使公司贏得了投資者的廣泛認可。2010年,萬科正式進入商業地產,多地成立商業管理公司,2011年正式宣布三大產品線。截止目前,萬科已經形成萬科廣場、萬科紅、萬科大廈、萬科2049四大商業產品線,在中國第一批上市公司中,萬科是唯一一家連續15年保持盈利、保持增長的公司。
(二)公司內部控製有效性評價。本文所采用的評價方法主要是以內部控製五要素進行評估,根據企業所披露的內部控製自我評估報告與其他同行業披露狀況進行對比,找出其披露中所反映出的問題,對其有效性進行評價。
(1)控製環境評估